八字用神提要

卓 宏

自 序

『用神』為八字命格釐定之準繩,亦為歲運喜忌之南針;提錯用神,不特命格之高下莫辯,而歲運吉凶,更茫無頭緒矣。 坊間專論用神之書不多,有者亦因輾轉傳抄而敢遺誤互見者;書中既然得一失一,學者因之半信半疑,若此入門已非易事,更遑論登命學之堂奧耶? 余於一九七二壬子年嘗為諸學子講授八字命學,特編寫『八字用神提要』一卷,油印以為輔助讀本;學者依法用之,咸稱頗著靈驗,兼又得速成之效云。 卷內按十天干配十二月令論述用神取捨,井然有序,每項皆摭拾命例,彰明其理,學者多閱幾遍,不難從中而悟用神之真諦也。 此書提綱挈揭示定用神之『常理』及『变理』兩大法門,尤為精華所在;學者知其常,識其变,則天下萬千命造,皆不能脫其範疇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卓    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於一九九一辛未年

《第一章》甲木用神提要

『正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寅月,日元得祿;餘寒未盡,喜丙溫暖。身強,專取丙火調候 兼洩秀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变理:若火太多,洩弱日元,食多身弱,又須見癸,用印制食生身。

  財多身弱,專取用令甲比為助,富多貴少。

 原局印多,水泛木浮,死無棺槨;又喜戊來止水,丙來助戊,用財破印,方免凶危。

  寅月甲丙戊皆為旺氣,取其一者為用,亦有名利。

 春木當令,決無從強之理;其餘十干,凡生當旺令者,縱剋洩交加,日元孤立,亦不作從強之論,尤以陽干為然。

  從而難從,貧賤之士。
  
【附例】 1. 陳濟棠之命: 丙 甲 戊 庚
						 寅 子 寅 寅
						 

初春以丙火為正取用神,此命地支三寅,身主強旺,當以丙火洩秀;餘寒未盡,亦須見丙溫暖;中行火地,顯赫一時。

2. 狀元之命: 乙 甲 丙 甲
          亥 戌 寅 子
		  

年上甲比,時上乙劫,根下寅亥,木已成林,必取月令丙火為用,丙根於寅戌,富貴非輕焉。

『二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卯月,日元羊刃,餘寒已退,丙非急需;身強用丙,要有癸配;有丙無癸,甲恐被洩過甚;有癸無丙,甲太頑強;水火既濟,方許富貴。

变理:身強,用庚金制,用戊土輔,為財滋煞,富貴定然。

  用丁火洩強身者,為木火通明,文學詞臣。
  
  庚甲兩強,干見丁火,為傷官駕煞,位高權重。
  若非身強敵煞,春木最忌見,因春木為活木,最忌剋伐。『活木忌埋金之鐵』,『春不容金』,皆是此理。;煞強身弱,必主殘疾,又要火破金,方保安吉。
  身弱,專取月令乙木助身。
  月癸印須有庚辛為輔,癸印失令之故。
  
【附例】 1. 貴命:戊 甲 丁 甲
				  辰 子 卯 辰
			  

甲生二月,日元羊刃,用丁洩秀,木火通明;已運登科,癸運傷用不祿。

2. 貴命:丁 甲 乙 癸
		 卯 寅 卯 卯
	 

丁火無根,且被癸傷,木為專旺之論;運行東北順其旺氣,由武轉文。

『三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辰月,財星當令,春深木老,可用庚削;陽壯木渴,又喜壬潤,用癸恐戊合,故以壬為上;尤妙干見丁火,丁壬有化木之情,暗輔木氣;故三月之甲,得庚壬丁三透者,富貴上格。

变理:總之身強用庚為先,月令自有財來滋煞,最忌丙丁制金;用金見火,名『鈍斧無鋼』,無用之人。用丁,不作木火通明。

 身弱,以壬為先,庚次,煞印相生,富貴必然。

無印可用比,亦可富貴,因辰中癸乙皆為當旺之氣;真神得用,名利裕如。

【附例】1. 先成後敗之命:丙甲 丙 癸
						 寅 辰 辰 卯
					 

身強用丙食洩秀,但見癸印制之,先人遺業甚豐;日行木運,漸見破耗,一交水運,衣食不繼。

2. 貴命:乙 甲 甲 丁
		 亥 寅 辰 卯
		 

地支寅卯辰會齐東方,丁火無根難言洩秀,作『曲直仁壽格』論。中行水運,仕至州牧,壽越八十。木主仁,仁者壽。

『四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巳月,食神當令,甲被旺洩,癸印為先;火炎土燥,調候為急,亦以癸水為真神;惟四月之水,歸於絕地,用壬癸者,必須有庚辛為配。

变理:無癸用壬,無庚用辛,配合略差,富多貴少。

  四月之甲,見丁出干,又得癸庚出制,富貴上品;因丁出干,為病重得藥,自然上格;旗鼓相當,格局方顯堂皇。
  
 調候為急,壬癸切不可少,身強身弱,皆可暫置勿論。
 
【附例】1. 貴命:丙 甲 癸 辛
				 寅 子 巳 丑
			 

甲得時寅,日元有根,調候用癸,通根於子,尤喜辛金發水之源,五行配合得宜,富貴自然有準。

2. 先成後敗之命: 庚 甲 丁 癸
				  午 午 巳 未

調候本應用癸,但地支巳午未會齐南方,金水無根;丁傷透出,变作『從兒格』論。初行木運,財業財興;一入北方破格,遭火災破家。

『五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午月,傷官當令,根焦葉枯;調候為急,先取壬癸,次取庚辛。五月甲木,木火真傷官佩印,富貴非輕。

变理:原局無水,運入東北之地,或可苟全性命;運入南方,名『木化成灰』,必死無疑;運入西方,『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』。

 若滿盤丙丁,不見印比,木火傷官变為炎上之類,反為貴論。歲運喜東南而為福,忌西北而招咎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丁 甲 丙 壬
					 卯 申 午 寅
				 

五月甲木,枝葉俱枯,丁火透出,喜壬合制;木根於申,源長流遠,運游西北,榮華富貴。

2. 將軍之命:庚 甲 甲 辛
			 午 子 午 卯
		 

原命有金有水,貴顯必然,兩午沖子,用神受傷,後遭陣亡之劫。

『六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未月,財星當令。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;大暑之後,丁火退氣,金水進氣;甲木首要身強,支聚寅卯亥為美。 变理:身強,用庚制之,月令有己生助,財滋弱煞,富貴定然。

身強用丁,為『木火通明』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
若然身弱,仍用印比。

 煞強身弱,可用丁制,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,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。

傷官制煞,傷官為月令真神,位高權重。

 財多身弱,專用比肩,無比用劫,乙刼亦未月之旺氣。

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從財格論,蓋未為木庫,中有乙木暗破財星;月令有根,未可言從。

 干見戊己支見辰,甲己化土,元神發露;化土成格,富貴非輕。

【附例】1. 宰相之命:甲 甲 己 癸
					 子 申 未 亥
				 

調候用癸,但見己出,妙在甲己逢合,土不剋水;況乎癸水通根亥子,用神有力;中晚一路木水,富貴顯達。

2. 凶命:甲 甲 癸 庚
     戌 午 未 寅
	 

支成火局,甲被旺洩,調候生木,皆須見水;原命金水雖見,惜兩皆無根,丙戌運不祿。

『七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申月,庚煞當令,書云:『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』,但首要身強,方能任此強煞。

变理:身強,專取月令庚煞,真神得用,富貴無疑。

  身煞兩強,又要見丁,傷官制煞,位高權重。
  

 若然身弱,又要印比,申宮金水相生,專取為用亦可致貴;但原局金水一多,局轉秋寒,相機配以丙火,方有生意。

【附例】1. 省主席之命:丁 甲 庚 戊
					   卯 申 申 戌
				   
剋洩交加,用申中壬水,時支卯木為強根;中行水木之運,貴邁群倫。

2. 盜賊之命:癸 甲 壬 甲
         酉 子 申 申
		 
母慈滅子,水多木漂,亦為漂蕩無依之人。

『八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酉月,正官當令,木囚金旺,首在身強,支通寅卯未為美。 变理:身強,專用月令辛金,正氣官星,富貴必然。

  身煞兩強,喜見丁火,故亦喜用。
  
  若然身弱,仍月印比,但以局中有丙為上。
  

 金多木弱,名然來剋身,必主殘疾。原局有火制金無用,蓋日元虛弱,見火被洩益弊,名剋洩交加,凶夭之論。

 凡遇剋洩交加,必取印星為用,以印化然煞制傷生身,一得三用,起死回生。

【附例】1. 侍郎命:乙 甲 己 丁
				   亥 辰 酉 酉
			   

七殺當令,丁透則用丁制煞,原命火木兩弱,行運得以配之,仕路亨通。

2. 孝廉命: 丁 甲 丁 丙
        卯 寅 酉 戌
		

身強於官,書云:『有官先論官』,食傷制官太過;北方水運,制傷存煞,得擧孝廉,卯運沖破酉官不祿。

『九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戌月,財星當令,首在身強,支聚祿刃為上。

变理:身強,用庚用丁,皆可貴顯,因戌月庚丁有氣。

  身強用庚,戌中自有戊土生之,財滋弱煞,富貴定然。
  身煞兩強用丁,傷官制煞,貴而有權。
  身強用丁洩身,戌中有財,非僅一富,抑又可貴。
  身弱,印比相機而用;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,煞強身弱或食傷洩身用印之理。  又戌為燥土,凡原局火多,皆須支藏一兩點癸方為上格,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。
  
【附例】1. 黃興(克強)之命:甲 甲 甲 甲
						  戌 寅 戌 戌
					  
原局無水,木枯土燥,運入水地潤木,名標史冊,戊寅運丙辰年,火炎土燥嘔向死。


2. 貴命:己 甲 壬 戊
     巳 辰 戌 辰
	 

化土格,出任州牧,頗顯政績,惜運行水木,未能更上層樓。

『十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亥月,印星當令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。壬水當令,又須見戊止水培木;身強,丙戊兩透,富貴定然。

变理:身強,可配用庚;故十月之甲,丙戊庚,食財煞三透最為上格,因其配合完美之故。

 身弱專用祿刃,支見寅卯為美;但原局切切不能無丙,即支藏有丙,亦屬可貴;否則水冷木凍,兩者無生受之象。

 凡冬月用火土,非運相助,不能發跡;因冬月火土失氣,用神力弱,交入南方,乃屬正氣。

『附例』1. 尚書之命:丙 甲 辛 丁
					 寅 戌 亥 酉
				 

調候用丙,丙根於寅,運入南方,貴為尚書。

2. 貴命:庚 甲 辛 丁
     午 午 亥 卯
	 

冬月甲木見丙,名為『寒木向陽』,此命無丙見丁,格局較遜,幸兩丁寄根於兩午,南方火運亦見鷹揚。

『十一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子月,印星當令,先丙後戊,理同亥月。

变理:身強見丙戊出干,富貴非輕。

  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,不可隨便用癸印。
  

 子月甲子,最怕水多,水泛木浮,必主橫夭;有戊此水,方許安吉。故十月十一月之,木論甲乙,不愁身弱,因月令印星當令,自可生木,最怕母慈滅子,水泛木浮。

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,總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。

【附例】1. 王候之命:丁 甲 庚 丙
					 卯 午 子 子

 調候用丙,寒木向陽;尤喜運走東南,貴至王候。
 
2. 凶命:壬 甲 戊 乙
     申 辰 子 巳
	 

支成水局,水泛木浮,生於冬月,木冷木寒,有巳火則苟又延殘喘,申運刑巳,溺斃。

『十二月甲木』

常理:甲生丑月,財星當令;天寒地冷,先取丙火;若非水旺,不可用戊,因丑月財星當令,自然有土。

变理:凡三冬之命,用丙者為貴,無丙用丁,或支得巳寅午一字,亦有小名小利。

 身強,用庚劈甲引丁,名『木火通明』,富貴非輕。故身強得庚丁兩透,亦為上格。

 身弱,仍用比肩為助,見一寅字最妙;因寅中有甲有丙,比為三冬甲木之真神。
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貴,獨有三冬及初春可以無庚。一見丙火,自然有福。
 
【附例】 1. 知縣之命:丁 甲 癸 壬
					  卯 寅 丑 午
				  

無丙用丁,但見癸傷壬合,貴不能大;幸支聚寅午,吉神尚存;戊午運,用神得力,得選知縣。

2. 孤貧之命:乙 甲 癸 癸
         亥 午 亥 亥
		 

水太多而火太少,丁藏於午,應有衣食;惜運行金水,饔飱不繼。

《第二章》乙木用神提要

『正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寅月,劫財當令;餘寒未盡,先用丙火;乙木喜潤,次取癸水,惟癸水喜藏辰丑,地潤天和,富貴之象。

变理:春初之木,寧丙火多於癸水,勿癸水多於丙火;否則癸多困病,終為寒士。丙癸兩邊透隔位不合,富貴可圖。

 總之,初春乙木,以丙火為真神;身強,專用丙火洩秀,富貴非輕。  身弱,喜用比劫,支見寅卯亥等字為美,因比肩當令,用神有力。取癸印生身雖可,惟癸水失令力微。

 煞強於身,取丁食制煞為用;用水化煞者,終非上格,因春乙最忌寒濕,木根被水腐蝕之故。

【附例】1. 省主席之命:丙 乙 甲 戊
					   戌 巳 寅 子
				   

乙木見甲,藤蘿可附,調候用丙,富貴有準。惜支下寅巳相刑,富貴不久。

2. 貧命:丁 乙 壬 丁
     亥 丑 寅 未
	 

驅寒用丙,丙藏於寅;用丁,丁逢壬合;況運行水金,貧賤難免。

『二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卯月,日元得祿。身強可火洩,身弱可取水生,總之原局火多用癸,木多用丙。

变理:丙癸齐透無礙,切忌見庚,尤忌支見申酉,蓋『春木忌埋根之鉄』;如見辛煞,專用丁制,無丁見癸,縱有印化,終非上格。

 二月乙木,身強,丙透癸藏,不透庚金,大富大貴。

支成木局,不見庚辛為曲直仁壽格。癸透,功業彪炳。丁透,文學詞臣。

 若夫煞強於身,用丁,為食神制煞,主貴。財強於身,用甲,為比劫分財,主富。

【附例】1. 段祺瑞命:癸 乙 己 乙
					 未 亥 卯 丑
				 

地支亥卯未成木局,從其旺勢,用時上癸水,月己被年乙所制不傷癸水,尤妙運走木水,大貴之命。

2. 夭折之命:辛 乙 辛 丙
         巳 亥 卯 寅
		 

用丙,而根於寅巳本佳,惟丙逢辛合,巳逢亥沖,寅逢卯會,況運走火金無運可行;壬辰運水星甚強,傷用夭折。

『三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辰月,財星當令,陽氣日熾,先癸後丙,水火互濟為宜。

变理:身強,用丙丁洩,但支直藏水。

  乙強通常不用庚制;惟枝葉繁茂,見己庚出干,財官隻美,春深木老,姑又用之。
  

 印星太多,水泛木浮;又喜丙戊,用財破印。 財多身弱用劫,煞強於身用傷。

 見庚辰時,化金失時,得運相助,方許富貴。若透兩庚,忌合不化,得丁火破之,或許一富,然非上格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辛 乙 壬 辛
					 巳 酉 辰 巳
				 

辛煞太強,用壬印化煞生身,壬根於辰,得東北之運配合,其貴也宜。

『四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巳月,傷官當令;火炎土燥,木性枯悴;調候為急,專取癸水,水弱又喜庚辛發水之源。

变理:總之三夏用神,不離金水;有金無水,乙木尅洩交加,殘疾之命。 支成金局金方,又見庚金透出,無火破格,可作化金格論,大貴。

【附例】1. 小貴之命:乙 乙 乙 壬
					 酉 未 巳 申
				 

調候固須水濟,煞重亦要水化,年上壬透於申,富貴可圖,惟乙木根弱,僅止進士。

2. 凶命:辛 乙 辛 乙
     巳 卯 巳 酉
	 

原局太燥,無水潤澤,煞出尅身,亦乏壬癸化之;運入東方,助身敵煞中擧,丑運戌年生煞會煞病死。

『五用乙木』

常理:乙生午月,專用壬癸,水弱,又愛庚辛;庚壬丙透,顯貴必然。

变理:有金無水則為『尅洩交加』,殘疾之命。有水無水,則名『水無源頭』,富貴不久。

 除特殊格局外,五月乙木必以水為真神;癸水力弱,壬水為先,庚壬兩透,必主貴顯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辛 乙 壬 庚
					 巳 卯 午 申
				 

調候用壬,庚壬兩透,通根於申,再加運行金水,拾功名如草芥。

2. 乞丐之命:丙 乙 庚 甲
         子 卯 午 寅
		 

有金有水,表面甚佳,然細究原局,庚金無根,子水逢卯刑;甲戌運一敗塗地,淪為乞丐。

『六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未月,財星當令。大暑之前,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火氣漸退,金水漸進。身弱,仍喜癸壬,支通寅卯亥字為美。或干見丁壬,暗輔木氣,亦有衣祿;用癸最忌戊制己混,轉為下格;有甲為救,小名小利。

变理:若金水太多,局勢轉寒,可相機取丙為用。

 若支成木局而身強,得丙洩秀,得癸潤乙,水火互濟,亦可取貴。故丙癸兩透,富貴極品,丙透無癸,原局失潤澤之功,不外常人。

 財星當令,原局無印比生助,格成從財,亦可富貴,一見印劫,則作財多身弱論。

【附例】1. 宰相之命:丁 乙 癸 庚
					 丑 亥 未 戌
				 

丁火透出,木火傷官;用癸,傷官佩印,癸水見庚,水有源頭,運交西北助用,太平宰相。

2. 次長之命:癸 乙 乙 丙
         未 亥 未 戌
		 

丙透必用癸水,癸根於亥,戌中有辛,水有小源;運入西北之方,用神得力,惜金不透出,僅止次長之貴。

『七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申月,官星當令,庚金司權,乙必受傷;凡乙木身弱,最宜比肩,干見甲,支見寅,木氣自旺,所謂『藤蘿繫甲,可春可秋』,即是指此而言。

变理:庚金透出,乙必受傷,專用己土污金培木,富貴奇格。

 用水印化煞亦可,但防金水太多,水泛木浮,又須相機而配戊土。 用丁食神制煞者,首要身強;若然身弱,恐成尅洩交加。
 乙木干見甲,支見寅,或支下成方成局,乙木轉強,可取庚官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
 

 見庚辰時,從金格得時,大富大貴,原局歲運皆忌丙丁破格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 甲 乙 庚 戊
					  申 亥 申 戌
				  

亥水藏於日支,姑取時上甲木助身,運入水木之地助起用神,宦海優遊。

2. 貴命:庚 乙 戊 壬
     辰 未 申 申
	 

乙日得申月乙庚時,化氣甚真,原命及大運皆無火來破格;宦海無波,仕路翱翔。

『八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酉月,七煞當令。乙木絕地,首要身強;柱見甲寅,藤蘿繫甲最妙。

变理:身強,用月令辛煞,真神得用,富貴定然。

 身強金更強,喜用丁制,為食神制煞,貴多就武;寒氣將增,相機要用丙火,故身強得辛丙丁透者,大貴之格。

 身弱用癸,仍要干見甲,支見寅為妙。
 

 乙為蘭桂之屬,秋分前,火氣未除,蘭桂未開,癸前丙後。秋分後,蘭桂已開,寒氣漸深,丙先癸後。

【附例】1. 許世英之命:辛 乙 辛 癸
					   巳 丑 酉 酉
				   

支成金局,兩辛透出,似為從煞格;惟年透癸水,不能言從,所謂『眾煞猖狂,一印可化』,貴壽富榮之命。

2. 凶命:己 乙 辛 癸
     卯 卯 酉 酉
	 

眾煞猖狂,亦應取癸印化之,但時逢己土尅破;癸水入墓,遂罹國法,地支兩重卯酉沖擊亦為凶象。

『九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戌月,財星當令,乙臨燥地,且日元失令,專取癸水生身潤局。水弱,又喜見庚辛發水之源;故癸辛兩透,煞印相生,富貴定然。有癸無辛,富貴不久,有辛無癸,必主貧賤。

变理:財星當令,若財多身弱,喜見甲寅,『藤蘿繫甲,可春可秋』,但用比劫者,忌見庚辛。

 身強用丙丁洩者,戌月火有餘氣,真神得用,亦可致貴。 身強亦可取庚制,戌月有財生之,富貴可圖。

【附例】1. 富貴之命: 丙 乙 甲 甲
					  子 酉 戌 寅
				  
年見甲寅,藤蘿繫甲,子水在時,木得水養,富貴緜緜。

3. 強盜之命:辛 乙 戊 辛
         巳 丑 戌 巳
		 

九月戊土當令,但土之氣洩於辛,乙木無根,作從煞格論;地支火重,只屬『假從』,運入南方破格,淪為強盜。

『十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亥月,印星當令,水冷木凍;調候為急,先取丙暖,壬水司令,不可無戊。

变理:身強見丙戊兩透,富貴必然。

  若支藏一兩點壬癸,可以無戊,但不可以無丙;寒木向陽,方主富貴。無丙用丁,富貴稍遜。
 身弱,可取亥中壬甲為用,但原局須見丙,否則水冷木凍,兩者無生受之象;水火互濟,方主生發。
 

 若支成木局,曲直仁壽格失時;如見丙戊,方許富貴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丙 乙 癸 戊
				 子 巳 亥 辰
			 

調候用丙,癸透有戊合制;早行水運,出身貧寒;木運登科,火運顯達,官至布政。

2. 貧命:壬 乙 丙 己
     午 丑 子 亥
	 

有丙有午,似應有為,無如丙逢壬破,己不能救,支成北方,水泛木浮,最差運入西北,屈志寒窗,一貧如洗。

『十一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子月,印星當令,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;丙透有根,自然富貴;丙藏寅巳,亦有功名。

变理:用丙忌壬癸破害,得戊己為救,亦有衣祿。

 冬水太旺,壬透無戊,得己出干,丙火為助,大富貴命;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,再有丙暖,自然福厚;並非用己財破印,務須注意。

【附例】1. 部長之命:丙 乙 甲 戊
					 子 未 子 寅
				 

有甲有寅,藤蘿可附;花木寒凍,喜見丙透,運走東南,其貴可知。

2. 貧命:丙 乙 庚 辛
    子 亥 子 亥
	

調候用丙但丙火無根,丙辛化水,水氣蕩然;加之運走水金,乏善可陳矣。

『十二月乙木』

常理:乙生丑月,財星當令,丑為濕土,氣尚寒冽,專取丙火為貴;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,無壬來尅,富貴必然;丙火藏支,亦有名利;無丙貧賤,運走東南可主小康。

变理:財星當令,戊透土多,為財多身弱,專取甲寅比肩分財,格局主富,但亦不能缺丙暖局。

 大凡三冬之木,不懼身弱,因月令自有癸水,最懼局中無丙丁,水冷水凍,兩者無相生之象。

【附例】1. 省主席之命:戊 乙 丁 甲
					   寅 亥 丑 申
				   

局見甲寅,藤蘿繫甲,丙藏於時,寒木向陽,尤喜運配木火,欣欣向榮必矣。

2. 貧賤之命 乙 乙 辛 丙
        酉 巳 丑 子
		

用丙逢辛合,用巳,巳酉丑三合金局,運入東南,不過一介寒儒,原命失格失用之故。

《第三章》丙火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丙火』
						

常理:丙生寅月,印星當令;丙得長生,氣自生旺。身強喜壬相濟;惟印星司權,能化壬煞,故又須見庚,掃木存水;身強見壬庚兩透,財滋弱煞,富貴定然;壬透庚藏,異途致貴,富多貴少。

变理:原局木多火塞,專用庚財破印,亦可致貴。

 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,丙旺極而用戊己洩者,一富而已。
  

 若身弱者,當用甲印,真神得用,富貴必然;但仍要見壬為上格;甲木得壬,煞印相生,主貴。

 壬多,煞強身輕(非弱),見戊制壬,柱見一二火,食神制煞,大富大貴。身強方能用食傷,若煞強身弱用食傷,流氓之徒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乙 丙 壬 壬
				 未 子 寅 申
			 

壬水兩透,七煞甚強,用乙印化煞生身;運入東南,仕至封彊。

2. 梁啟超之命:癸 丙 甲 癸
           巳 午 寅 酉
		   

丙強用癸水,年酉生之,況又一路行水金之運,聲名鼎盛,非偶然也。

『二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卯用,印星當令;母旺子相,丙火自強。身強專用壬水,更須庚辛相助;壬庚丙透,貴顯之命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;用壬,最忌丁合戊制。

变理: 如無壬癸,身旺用己洩,傷官生財,小富而已。

 若然身弱,專用月令乙印,正氣印星,富貴非輕;若以丙丁祿刃為助,敵煞則貴,分財主富,統以全局配合而定之。

【附例】1. 黃郛命造:戊 丙 己 庚
					 戌 申 卯 辰
				 

食傷互見,洩氣為弊,取月令卯木為用。運入南方,任外交總長,申運病逝,蓋丙臨申位,難獲延年也。

2. 貧賤之命:丁 丙 癸 壬
         酉 子 卯 子
		 

金水較強,日元無根,但有丁卯,不能言從,取月令卯印為用,但見子刑酉沖,火運小庚,金運破財。

『三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辰月,食神當令,丙火漸強,專取壬水,戊土當令,濁水不貴,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,必先觀戊己出干與否而定;土一出干,必須見甲。

变理:身強,專用壬水,水弱,輔以庚辛;尤妙庚辛能洩氣,食生財,財滋殺,富貴無疑。

 身弱,先取甲木,仍須壬輔,煞印相生,富貴非輕。壬甲兩透,富貴定然,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
身強,無壬用癸;身弱,無甲用乙;惟配合略遜,富貴俱小。
身強用食傷洩者,富多貴少。

【附例】1. 郭松齡之命: 戊 丙 丙 癸
						子 午 辰 未
					

身強喜尅,無壬用癸,戊癸一合,用神受制;支下子午逢沖,亦覘凶機。癸丑運手握兵符,壬子運本佳,值甲子年,三子沖刃,死於非命。

2. 貴命:庚 丙 庚 乙
     寅 子 辰 亥
	 
身略強於煞,用煞無妨,運入北方煞旺之地,富貴裕如。

『四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巳月,日元得祿,專用壬水,水弱要有庚辛發源;調候為急,無壬用癸;合配略差,富貴乃小;支見申字,亦有名利,亥子沖月,成中有敗。

变理:總之四月之丙,炎威莫當;見庚壬兩透,無戊制壬晦丙,富貴非輕;庚癸兩透,富多貴少。

 若滿盤皆金,不見比劫,為『火長夏天金叠叠』,大富之命;歲運以西北為美,東南為殃。

 丁火出干,支見午刃,又得壬透,名『陽刃合煞』,威權顯赫。
 若身弱者,不外用甲印,理同三月。
 身弱用比劫亦可,敵煞則貴,分財則富,此乃命理通例。
 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丁 丙 乙 壬
					 酉 辰 巳 寅
				 
丙火猛烈,丁刼出干,用壬合子;巳酉半會金局發水之戰,運行金水,名利雙輝。

2. 凶夭之命:丁 丙 癸 辛
         酉 子 巳 丑
		 

丙生四用,木為氣旺;惟支成金局,天干金水,煞重身弱之命;壬運辛亥年煞強再來尅身,夭折。

『五用丙火』

常理:丙生午月,日元陽刃。身強,專用壬水,庚辛為輔,庚壬兩透,富貴雙全;一見丁合戊制,便為常人。

变理:支見申金,內有金水相生,得運相濟,亦可小發。 身強若得二壬一庚出干,大富大貴,其餘皆同四月。

 四五六月夏火當令,甚少身弱之理,若然身弱,仍用甲印,但要壬輔為貴,煞印相生,富貴非輕。

 若壬水太多,或支成水方水局,反取午中丁己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  柱無金水,支成火方火局,有甲乙透助,格成炎上,富貴上格;運行東南為福,西北為殃。
  
【附例】1. 權貴之命: 壬 丙 甲 丙
					  辰 申 午 寅
				  

身強用壬,又得日支申金發水之源;尤喜運走西北,仕版連登;有刃有煞,操生殺之權矣。

2. 平庸之命:己 丙 戊 戊
         丑 辰 午 戌
		 

身強可用己洩,但見戊混;原局無財,不能作食傷生財論;運入西北,不過衣食優遊,不能發富發貴,原命格用兩財之故。

『六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未月,傷官當令;大暑之前,火炎土燥,取用仍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原局若屬火土兩旺者,用神仍不離壬庚,此即身強用財煞之理。若煞身弱,仍用甲印,亦須見壬,煞印相生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未月火土皆為旺氣,若火強土更強 得金洩土旺氣,火土傷官用財,必富之格;但首要身強,蓋身弱不能任財也。

 若原局土旺洩火,得甲乙出干,制土生身,名『火土傷官佩印』,運行北方潤局,大貴奇格。因未中乙己丁,火土木皆有氣,體用同宮,富貴非輕。

【附例】1. 宰相之命:壬 丙 丁 壬
					 辰 寅 未 寅
				 

身強用壬,但掛角兩壬,氣不專注;年月丁壬一合,專用時上壬水,格局反清,運走西北,一人之下。

2. 乞丐之命:戊 丙 丁 壬
         戌 申 未 寅
		 

尅洩交加,原局無木,出干制戊,地支寅木逢申沖,加之運入西北,淪為乞丐。

『七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申月,財星當令,丙火退氣,首在身強。若然身強,專用女令申中長生之壬,祿旺之庚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身強得一壬透,月令自有旺金生之,富貴無疑。身弱仍用甲木,但月令財星當令,財旺破印,故用甲印者,相機配以比劫制財方妙。

变理:財旺破印,或見煞來調解亦可,故身弱見壬甲無透,必貴之士。 身煞兩強,月戊食制煞,多以武貴。

 或壬多見一戊,必為秉權顯宦。

  財多身弱,專用比劫者富,但申月之丙,申中有壬,則其不止一富,抑又可貴。
  
【附例】1. 貴命:癸 丙 壬 甲
				 巳 子 申 寅

官煞混雜,得甲木化之;日元、印煞皆得強根,晚行水木之運,富貴顯赫。

2. 太守之命:戊 丙 庚 戊
         戌 辰 申 申
		 
從財格,丙根於戌,喜有辰字沖去;運入北方,貴顯也宜。

『八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酉月,財星當令,首在身強能任,支通寅巳午為美。

变理:身強得壬透,富貴兩全;壬水暗藏,小名小利。

  無壬用癸,但富貴不久。壬癸不見,功名無份。
 身強用壬,如見戊破,轉為食神生財,富而不貴。
 若然身弱,仍用甲印方可取貴。壬甲兩透,煞印相生,富貴有準;復得月財成『財煞相生不礙』,富貴非輕。
 

 財多身弱,專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貴;因酉月純財,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貴。

【附例】1. 尋常之命:甲 丙 癸 甲
					 午 戌 酉 午
				 
身強而財旺生官,惜官為印化,其貴不大,水運名利齐來,木運破敗。

2. 尋常之命:己 丙 辛 戊
         丑 申 酉 子
		 
丙辛化水不成,丙火無根而財旺,作『從財格』論,後行木運,助身破格而敗。

『九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戌月,食神當令,丙火入墓,最忌土晦。食神洩氣,身弱,取甲為先,以印制食生身,次用壬水滋養甲木。壬甲兩透,煞印相生,富貴功名,出於正途;無壬用癸,異路功名。

变理:若然身強,專用壬庚。

  戊己不出干,甲木不須配用。
  

 若支成火局,干見比劫,則又須壬庚參用。設若局無金水,一片木火,格成炎土上失時,運行東南,仍可富貴,運入西北,必主孤貧。
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己 丙 甲 甲
					 丑 午 戌 辰
				 

四柱土厚洩氣,必用甲木制火生火,天干兩甲,合一留一,格局支清,東南兩運,大貴定然。

2. 小貴之命:已 丙 丙 乙
        丑 辰 戌 亥
		

土重洩氣,必須見木,惟甲木藏亥,姑且用乙,用神力弱,故僅貴至符侍郎。

『十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亥用,七殺當令,火縱叠見,亦屬有利;尤妙根通寅午;身弱,專取甲木,月令有壬,煞印相生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若壬水出干,又要見戊;但食神制煞,首要身強,否則仍取印星化煞為美。

丙火支得祿刃,或成火方火局,專取月令壬水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

 丙火以壬取貴,本忌戊已濁水,但十月丙弱壬強,無甲透者,見戊已出干,因亥中有甲,專取已火混壬培木,名『己土混壬格』,富貴奇格,運行南方,必主貴顯。

 若干見辛,支見辰,又見水多,名『化合得時』,大貴之格。

【附例】1. 左宗棠:庚 丙 辛 壬
				   寅 午 亥 申
			   

壬水透出,喜甲藏寅內,亥亦藏甲;田支羊刃,煞印相濟;威權萬理,一路木火,富貴始終。

2. 富貴壽考之命:壬 丙 已 辛
             辰 子 亥 巳
			 
取已土混壬,兼用亥中甲木,中晚行木火之運,壽算緜緜矣。

『十一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子月,官星當令,水旺火弱,首要身強。若身強專取子中癸水為用,正氣官星,富貴非輕。若身強煞亦強,見壬煞出干,則又須見戊,食神制煞,富貴必然。身弱.不可無甲出干化煞生身;若無甲木,名利皆虛。

变理:煞強身弱,無甲化煞,無戊制煞 專取己土傷官混壬,亦可得貴。若得甲出,己土混壬培木,富貴非輕。

 支得一寅,內藏丙甲,亦主衣祿。 丙火無根,無印却來;壬煞太旺,無食傷出制;作棄命從煞格論,運走西北,富貴非輕。

【附例】1. 貴命:戊 丙 壬 壬
				 戌 戌 子 子
			 

煞強可畏,丙火得戌墓為有根,可用食神制煞,運入東方木運,屈居於下,踏進南方火運,仕至郡守。

2. 王候之命:壬 丙 甲 癸
         辰 申 子 亥
		 

地支水局,丙火無根,可作『從煞格』論;或謂有甲不能論從,須知寒木無火暖,濕木不能生火,丙火無生助則可從矣。運行金水,安享富貴。

『十二月丙火』

常理:丙生丑月,傷官當令;丙氣被洩,身弱為慮。身弱專取甲木為用,又須見丙比暖局。大凡三之冬之命,取甲印為用者,首要局暖,否則濕木無焰,木火無相生之象。故身弱見甲丙兩透,富貴定然。或甲透而支見寅午巳一字亦佳。

变理:若然身強,又喜壬庚。

 身強見己火洩秀,無甲乙尅破,主聰明性傲,小名小利;因火土傷官失令,格難取貴。
 
【附例】1. 將軍之命:丁 丙 癸 壬
					 酉 午 丑 辰
				 
七煞雖強,喜丙火自坐午刃,丁刼助身合煞;加以一路木火,貴顯必然;原命煞刃雙顯,貴而有權。

2. 凶命:己 丙 乙 戊
		 丑 辰 丑 戌
		 

女命。土重洩氣,丙根於戌,乙亦有根,不能作『從兒格』論。此命必用乙木,但乙木力微,況其根在辰,見戌沖之;壬戌運,辛未年,辰戌丑未四沖,病逝於九月。

《第四章》丁火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丁火』
					 

常理:丁生寅月,印星當令,母旺子相,日元頗強;身強,原局杛多火塞,見庚掃木,月財破印;故見庚甲兩透,病重得藥,自然富貴;無庚破甲,名『身旺無依』,非貧即夭。

变理:身強,見庚壬並透為財官格,雖可富貴,但配合非佳,非上格也。  若身強而水更強,煞強於身,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,功名異路。 壬透又得寅時,無庚破格,丁任化木得時,富貴非輕。  支成火方火局,無滴水相濟,又見甲木出干,為假炎上格,因不得時,僅主衣祿;運喜東南,忌西北。

  若然身弱,專取月令甲木,或得庚甲兩透,劈甲引丁。
  
【附例】1. 林森之命: 乙 丁 甲 戊
					  酉 卯 寅 辰
				  

地支寅卯辰東方,火旺木塞,取時下酉金為用;庚申、辛酉兩運,用神發露,貴為國府主席。

2. 貧賤之命:癸 丁 庚 辛
         卯 酉 寅 卯
		 

女命,無甲用卯,名『枯草引丁』。早行木火,衣食尚豐,晚行金運,貧賤無依。

『二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卯月,印星當令;身不懼弱,最怕母慈滅子,木多火塞;身強印多,先取庚金;春月木旺金弱,相機配以己土。

变理:身強用庚,忌見乙庚齐透,貪合破格,即為常人。

 丁火昭融,其性柔中,若非旺極,不喜壬官,單用癸煞;運行西北,亦主大貴。

 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,名『吉神暗藏』,運入西方,大貴之命。 若然身弱,要見甲庚,無庚不能劈甲,無甲不能引丁;總之,二月丁火,身弱見庚甲,富貴必然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庚 丁 辛 辛
				 戌 未 卯 亥
			 

支成木局,木多火塞,取時上庚金破印;晚行金運,用神得地,貴為都堂。

2. 凶命:乙 丁 丁 己
     巳 丑 卯 卯
	 

巳火洩氣,必須見木,無甲用乙,『枯草引丁』,晚行金運傷用,犯法遭刑。

『三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辰月,傷官當令,戊土洩火,身弱為慮;身弱,專取用庚,劈甲引丁,為弱丁之特殊用法;甲庚齐透,富貴定然,配合取貴,不以尅論。甲透庚藏,亦為儒透;庚透甲藏,小名小利。

变理:若見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有甲出制,小貴可圖。 若木印太多,則又要見庚為上,以財破印,異途致貴。  若水煞太多,煞多身弱,非貧即夭;有甲化煞生身,或支通巳午寅字為佳;干透戊己,用食制煞,則又許其富貴。

【附例】1. 先富後貧之命:丁 丁 丙 戊
						 未 丑 辰 辰
					 

戊土透出洩弱丁火,無甲乙生火制土,姑取時上丁未助身,早行火運,發財致富;中行金運,一敗如灰。

2. 夭折之命:己 丁 甲 壬
         酉 酉 辰 戌
		 
火弱用甲,但逢己土合制化忌;甲根於辰,但又逢辰戌之沖而散,十二歲癸酉年夭折。

『四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巳月,劫財當令,丁仗丙威,火氣自旺。身強,用癸為上,用壬次之;水弱,又喜庚辛發水之源。總之,四月之丁,身強見金水兩透,富貴定然。

变理:若柱見丙火出干,名『丙奪丁光』,其氣類於丙火,可當丙火論。 若見己庚出干,支藏壬癸,食神生財,富而不貴。

 若庚辛出干,原局無水,身財兩旺,本為富格;但巳月庚金長生,用神有氣,還金水流年,亦可致貴。

 丁火柔中,火縱旺亦不能作炎上格;若見甲丙出干,名『甲引丁光』,類似炎上格,運入東南,五福三多。

 身弱,專用月令丙火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;用甲印不為上格,因用神失令及無力之故。

『附例』 1 貴命:丙 丁 丁 癸
				  午 巳 巳 丑
			  

丁得丙午,名『丙奪丁光』,丁火亦可作丙火論;身強用癸水,喜根於丑,晚行水運,貴至尚書。

2. 貴命:乙 丁 癸 辛
     巳 巳 巳 酉
	 

地支三巳,丁火強旺;癸水弱,用辛酉發水之源,中行水地,富貴雙全。又合『倒沖祿馬格』。

『五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午月,月令得祿;身強專用壬庚,庚壬兩透,富貴雙全;得一癸透,名獨煞當權,權貴武職;壬癸藏支,亦非白丁。

变理:用壬癸見戊制已混,或見甲木出干,洩水生火,勞碌常人。 若原局金水太旺,身弱,取月令午中丁己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 丁火陰柔之質,火縱旺亦不作『炎上格』論。

【附例】1. 常人之命:壬 丁 丙 丁
					 寅 巳 午 酉
				 

身強用壬,壬水無根且逢年上丁火合制;少中行火木,屈居人下,晚游水運,小名小利。

2. 大貴之命:戊 丁 丙 壬
         申 酉 午 子
		 
丁見丙午,丁作丙論,身強用壬,根通申子,運走西北,富貴邁倫。

『六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未月,食神當令。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仍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丁火退氣,身弱,見庚甲兩透,劈甲引丁,丁火自強;但體用非旺,故僅屬小富小貴。

变理:若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可專取甲木,用印制食生身;原局命燥,相機配以一兩點癸水。

 若然身強,可取癸庚,財滋弱煞,貴而有權。 若身強見庚辛透干,月令自有食神生財,格局轉富;金藏,運入西北,亦可小富。

『附例』1. 貴命:庚 丁 辛 甲
				 子 巳 未 午
			 
 身強煞淺,喜時落庚子;尤喜大運一路金水,仕至特任,安富尊榮。
 
2. 胡林翼之命:巳 丁 丁 壬
           酉 未 未 申
		   
丁比透出,壬水合之;己土厚重,喜有金化;大運行辛亥、壬子、癸丑,官星得地,功名顯赫。

『七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申月,財星當令;若然身弱,定須丙丁巳午為助;比劫分財,格局主富。若然身強,專用月令金水,真神得用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凡丁火身弱,多以庚甲取貴,蓋有庚劈甲,方能引丁;次之方取丙火,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,大貴之命;因取庚金劈甲引丁,又懼庚財當令破印太過,故相配以丙火,調配得宜,理應大貴。

身弱用甲,無甲用乙,名『枯草引丁』,但要有丙晒乙方為合格,主富多貴少。

【附例】1. 富命:丙 丁 丙 辛
				 午 酉 申 卯
			 
身強財更強,逆行火木,富而可求,原局無水,難以言貴。

2. 凶命:庚 丁 庚 戊
     戌 巳 申 辰
	 

丁根於巳,但申巳化水;弱根於戌,復受辰沖;凶象屢見,水運溺斃。

『八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酉月,財星當令;身弱,甲庚丙齐透,大貴。有甲有丙,富貴有份;無甲用乙,名『枯草引丁』;但火弱而難長明,富貴不久。

变理:若原局水多,癸水出干,煞強得己土出制,食神制煞,富貴上格;但丁日必須支通有根,否則尅洩交加,貧賤凶夭之命也。

 若然身強,又要見壬癸透干,月令自有旺財生煞,富貴定然。

【附例】1. 巨富之命:丁 丁 丁 辛
					 未 巳 酉 丑
				 
財旺用比,運入東南,局富;原命無水,不貴。

2. 小貴之命:甲 丁 己 壬
         辰 亥 酉 戌
		 

丁弱用甲,但逢己合;中行木運,官至都堂,原命合多,志難遠達。

『九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戌月,傷官當令,土洩火氣,身弱為濾。身弱,見戊己出干晦火洩身,專取甲木,制土生身,為『火土傷官佩印』,若支下有一兩點壬癸滋甲潤局則更美。

变理:若身傷兩強,見庚辛出干洩土,夕【火土傷官】用財,真神得用,不止一富,抑又可貴。

 原局火木太多,丁火轉旺,則又以庚壬為用,富貴可求。  原局土多,不見甲印壬官,為『傷官傷盡』,格局变為『稼穡』,富貴上格。寒土喜火,取丙丁為用,歲運亦喜南方。

『附例』1. 黎元洪之命:丁 丁 甲 甲
					   未 未 戌 子
				   

地支土厚,洩弱丁火,喜得兩甲為用;寅運甲木得祿,貴為副總統,卯運,甲木羊刃,更上層樓;庚辰運傷用下野。

2. 貴命:甲 丁 甲 己
     辰 未 戌 未
	 

地支土重,必須見甲,年月甲己化土,取時甲為用,中行火地,貴至尚書。

『十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亥月,官星當令;身弱,專用甲木,即『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』之理。原局最要有丙,否則濕木無焰,木火無生受之象。

变理:無甲用乙,但乙為枯草,氣微力弱,富貴不久。

 丁火見丙,或支成火方火局,丁火轉強,反取用令壬水為用,真神得用,拾功名如草芥。
 

 丁火強,而壬癸更強,可取戊土為制,傷官制煞,亦有權貴之份。 總之十月之丁,丙丁叠見亦有利,支下通根則更美。
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甲 丁 辛 丁
					 辰 酉 亥 卯
				 
一甲高透,亥卯半合,中行火地,富貴優遊。

2. 貴命:辛 丁 癸 癸
     亥 卯 亥 卯
	 

丁火無根,金水透干,似為從煞,但原局有木,不能言從,喜地支兩重『亥卯』半合木局,仕至尚書。

『十一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子月,七殺當令。身弱,專取甲木,但不可無丙暖局,否則濕木無炎,甲不生丁;丙甲兩透,富貴定然;若兼庚透,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,大富大貴。身弱,得支通巳午,或得比劫助身敵煞,水火對峙,無木引通者終非上格。

变理:若身煞兩強,水火相當,則取戊己制煞為上格。用食傷者,首要身強,此乃命理通例。

 身弱,見壬透有丁合,暗化木氣,癸透有戊合,暗輔火氣,小名小利。

若煞身強,取月令七煞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

【附例】1. 丞相之命 庚 丁 甲 戊
					戌 未 子 戌
				

火弱又被土洩,用甲制土生身,尤喜庚金相佐劈甲引丁,運走東南,貴至極品。

2. 富貴之命:辛 丁 壬 丁
         亥 亥 子 丑
		 

丁火無根,午丁被合,地支亥子丑北方,從煞頗真,運行西北,富貴雙全。

『十二月丁火』

常理:丁生丑月,食神當令,身弱,用甲引丁,用丙暖甲,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。

变理:己食當令,如見戊已出干,洩弱日元,不可無甲印制食生身,原局亦不可無丙照暖。

 若然身強,反取癸辛為用,財來滋煞,貴而有權。癸辛皆為月令旺氣,真神得用,自可取貴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辛 丁 乙 癸
				 亥 亥 丑 丑
			 

原局無丙,不能用乙,蓋濕木無焰,濕乙反傷丁火,原命丁火無根,金水兩強,作『從煞格』論,運行酉北,貴而且顯。

2. 貧困之命:甲 丁 辛 辛
         辰 卯 丑 卯
		 

用甲印雖見兩辛破甲引丁,但辛金之力不及庚金,加之運入西北,貧困不免。

<第五章》 戊土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戊土』
						 

常理:戊生寅月,七煞當令;餘寒未盡,先取丙火。木旺土崩,煞重身輕;身弱,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;有丙,甲透無妨;有甲,癸透無妨;得癸甲丙三透,大富大貴。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,體用同宮,富貴非輕;戊土身弱,丙先甲後,煞印相生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身強,甲先癸後,財滋弱煞,貴而有權。

 春月之戊,雖以丙火為正用,但原局火多,又須見壬癸互濟,用財破印,格局主富。
 
 火多土強,印星太多,若無壬癸財星破之,格局偏枯,僧道之命。【附例】1. 貴命:己 戊 丙 甲
             未 寅 寅 子
			 

甲木透出,煞強於身,況春初土虛,餘寒仍存,必以丙火為用,運行東南,早登科第。

2. 小貴之命:甲 戊 丙 己
         寅 子 寅 亥
		 

甲煞透出,喜原局有己合之,春土虛寒,喜有丙火,惜大運逆行金水,中一榜後而不能出仕。

『二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卯月,官星得令,木氣愈強,土愈受尅,身弱,仍用丙丁化煞生身,格可取貴。若然身強,或火印太多,必又取壬癸為用,以財破印,格多主富。

变理:身強,見甲出干為上,乙透次之,若藏支下,富貴皆小。 月令乙木為正氣官星,身強取月為用,貴多就武。因乙見戊力有不足,格局配合略遜之故。
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 己 戊 丁 甲
					  未 辰 卯 寅
					  

二月陽氣舒昇,丙非急用;地支寅卯辰東方,甲煞透出,取丁印化煞;運行南方,名利隻輝。

2. 貴命:乙 戊 乙 戊
     卯 辰 卯 辰
	 

兩干不雜格,官強成煞,行南方運出仕侍郎;原局無火,木火兩氣無轉化之情,後遭奸人所讒落職。

『三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辰月,比肩當令;日通月氣,身主自強。身強,取甲為先,癸丙輔之,為財滋弱煞格。身弱,以丙為先,甲癸次之,為煞印相生格。

变理:若火太厚重,木不能尅,旺極直洩,取庚辛為用,亦可富貴。 身強見壬癸有根,主富。

  身強無甲壬,身弱無丙甲,愚賤之命。
  

 辰月戊乙癸皆為旺氣,財官有氣,富貴自易,但首在身強能任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戊 戊 庚 庚
				 午 辰 辰 申
			 

土旺如許,見煞尅制亦無效;原局無官無煞,必取庚金食神洩秀;入西方運,宦海無波。

2. 貧命:丙 戊 庚 乙
     辰 辰 辰 未
	 

身強可用乙官制身,亦可用庚金洩秀,惟乙庚一合,官食兩失,雖行水木,仍難發跡,原局失用之故。

『四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巳月,日元得祿;調候為急,先取癸水。身強,先癸後甲,土旺見甲癸為財滋弱煞格;若火太旺癸弱,可取壬水制火,若得庚辛發水之源,則富貴自高。

变理:身強見癸甲兩透,無破,富貴非輕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;壬癸藏支,亦有衣祿。

身強見庚壬,富多貴少。

 若然身弱,專取月令丙戊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支成火方火局,見癸化火,又無比劫破格,運入東南,大富大貴。

 若支成金局,壬癸或藏或透,名『土潤金生格』,富貴非輕,但首在 『土潤』二字。  若一派火土,不見金水,格成專旺,類『稼穡格』,富貴非輕;喜濕土運,忌水運反激火氣;不怕甲乙,因木氣盡洩於火。

【附例】1. 督軍之命:癸 戊 己 甲
					 丑 寅 巳 子
				 
調候用癸,疏土用甲,癸甲兩全,富貴有份;惟原局甲己逢合,合多過於有情,富貴難以再上層樓。

2. 貴命:丁 戊 癸 丙
     巳 午 巳 戌
	 
化火格,仕至參政;金運無礙,水運退敗,配合較差,富貴不久。

『五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五月,月令羊刃;調候為急,先取壬癸;土質厚重,次取甲疏。身強,壬甲兩透,富貴定然;復得辛來發水之源,大富大貴,若透庚金,能傷甲木,原局有水化解方主無礙。

变理:金透水藏,轉為食神生財,一富而已。 無壬用癸但水力較弱,縱有金生,福祿皆遜。  若然身弱,專用午中丁己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 四柱土多,比劫林立,格成專旺,理同四用,但原局歲運怕以濕土為宜。
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壬 戊 甲 辛
					 子 寅 午 未
				 

火炎土燥,先取壬水,土厚有甲,財滋弱煞;有煞有刃,貴多就武,運入金水,出將入相。

2. 凶命:戊 戊 戊 癸
     午 午 午 酉
	 

有水有金,驟見不俗;無如戊癸一合,午酉逢破,大運逆行木火,洩水生身,凶死。

『六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六月,劫財當令;大暑之前,火炎土燥,取用仍同五月,用壬用癸,皆可致貴大暑之後,火雖不炎,土則尚燥,局中仍以有一兩點癸水為美。

变理:六月之土,最為厚旺,身強得辛癸甲齐透,富貴極品。

 總之六月之戊,身強不離甲癸,為『財滋弱煞格』。身弱專取甲丁,為『煞印相生格』。
 
六月土旺,身強金多,專取金來洩秀,不貴即富。
癸透無根,支成火方火局,無比劫破格亦可致貴。若癸通辰丑,有根破格,仍以水財為用,可以一富。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己 戊 己 戊
				 未 申 未 午
				 

土厚如此,端賴日支申金為用,金水兩見,『吉神暗藏』;運行金水,配合無瑕,發科發甲,富貴優遊。

2. 凶命:已 戊 辛 己
     未 戌 未 巳
	 

火炎土燥,無水雖透辛金亦難以發用;丁卯運,肺病亡身。

『七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申月,食神當令;土被旺洩,恐成虛浮。身弱,專取丙丁印星為用。用月令財星長生;財多身弱,專用戊比,或支寄巳午戌亦佳,;以比分財,富多貴少。

变理:若原局金強,洩弱戊氣,得丙透有根,制食生身,最為上格;因七月寒氣漸入,得丙暖土,氣得中和。

 若然身強,專取月令庚壬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 身強,或用甲癸,成財滋煞,富貴兼之;但寒氣漸入,故癸甲丙齐透者,富貴極品。

【附例】1. 清貴之命: 庚 戊 庚 戊
					  申 戌 申 戌

二干不雜格,土金吐秀,宜乎其為翰林。原命土弱,仍以運入南方為美。

2. 富貴之命:丙 戊 甲 庚
         辰 辰 申 午
		 

書云:『有煞先論煞』,惟甲煞無根,庚金當令,當又取庚洩為美,;運入西北,富貴。

『八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酉月,傷官當令,土被金洩,身弱為慮;身強,不用甲煞,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尅,若原局有水,金轉生水而不尅木。八月之土,身強專用月令傷官洩秀為上格。土金傷官格者,多主武貴。

变理:八月之戊被旺金洩之,故首要看身強能任否?若土強於金,可專取金洩,為土金傷官,原局歲運最忌丙丁破格,柱見丙丁,轉求壬癸為救。 若金強於土,土被旺洩,則要丙丁制食傷兼生身;用丙丁,忌壬癸,反求戊己為救;五行变化之道,亦類於此。

【附例】1. 富命:丁 戊 辛 戊
				 巳 午 酉 子
			 

身強用辛洩秀,傷官生財格,富。原局無官煞,不貴。丙寅運合去用神,不祿。

2. 貴命:壬 戊 辛 戊
     子 申 酉 子
	 

兩戊無根,辛金洩氣太重,本應作『從兒格』論;惟辛金之氣洩於水,故應作『從財格』論;一路水木,仕至知縣。

『九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戌月,比肩當令,日通月氣,身主不弱;身強,專用甲疏,戌為燥土,又喜癸水;甲癸丙透,財滋弱煞,自然富貴;身弱,不離丙丁。 变理:九月戊土,身強,見金水出干,富多貴少。

若支成水局,壬癸出干,財多,支聚四庫,格成稼穡,富貴極品;寒土喜火,亦專用丙。

 支成火局,見癸化火,失時不貴,如得火運來助,亦有小名小利。

【附例】1. 總兵之命:甲 戊 壬 戊
					 寅 寅 戌 戌
				 
財來滋煞,貴多就武,運入水木,威震四方。

2. 凶命:丁 戊 戊 辛
     巳 戌 戌 未
	 

原局無水,火土燥烈;金運不發,火運病亡。

『十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亥月,財星當令,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;身弱,自然亦以丙印為用。

变理:身弱,見丙甲丙透,富貴定然,丙透甲藏,富貴略遜。

 有丙無甲,尚有衣祿;有甲無丙,壬水生甲,甲來尅身,貧夭之命;故十月、十一月之戊,著重一丙。  月令財旺,若壬癸透出,財多身弱,干有戊透,支通生旺,比肩分財,自然巨富。但原局仍須有丙,方為上格。  戊土身強局暖,反取月令壬甲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戊 戊 癸 癸
				 午 辰 亥 卯
			 
財多用比,中行火運,仕至府尹。

2. 凶命:癸 戊 辛 壬
     丑 子 亥 辰
	 

地支亥子丑北方,壬水透出,財星強旺之極,戊火弱根於辰不能言從;癸丑運,得風疾而亡。

『十一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子月,財星當令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;身弱,見丙甲出干,或支見寅巳,富貴自高;透丙藏甲,亦許富貴;總之冬月之戊,調候為急,支見一巳,亦為名流之屬。

变理:若然壬癸出干,財多身弱,專取戊土比肩為用,自然大富。但仍要得丙為配。

 戊土日元,若支聚四庫,火土相雜,身主轉弱為強,則又反取月令之癸財為用,格可一富。因子不同亥,亥中壬甲,財煞相生,身強任之,富貴兩全;但子中獨財無煞,只許一富。如見甲木出干,財煞相生,方許富貴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壬 戊 丙 甲
				 戌 戌 子 子
			 
調候用丙,土厚用甲,運交東南,立致貴顯。
  1. 貴命:壬 戊 壬 壬 子 子 子 子 戊土無根,財旺而強,從財格甚真,太史之命。

『十二月戊土』

常理:戊生丑月,劫財當令;戊通月氣,日主不弱;調候為急,丙火為尊。身弱,得丙甲兩透,顯貴之命;丙透無根,運入南方亦可富貴;有甲無丙,煞來尅身,非貧即夭。丙甲俱無,大都常人。 变理:若原局火多,戊火轉強,得一壬透,以財破印,富中取貴。

 丑藏己辛癸,若見辛癸出干,得丙透為用,為土金傷官佩印,大貴之格。 四柱土多,支聚四庫,变為稼穡格,仍取丙丁為用神,最忌入東方運逆旺破格。

【附例】1. 小貴之命:壬 戊 辛 丙
					 戌 戌 丑 申
				 

調候用丙而逢壬破,無月丙辛一合,格局自差,尚幸戌中有火且運走東南,小貴之命。

2. 貧命:丙 戊 乙 癸
     辰 子 丑 卯
	 

調候用丙,但丙火無根,尤憾運走西北傷丙,貧而瞽目。

《第六章》己土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己土』
					   

常理:己生寅用,正官當令;餘寒未盡,先要丙暖。木為本氣,若見甲乙雜出,煞強身弱,則更需丙火化煞生身。

变理:卑濕之火,最忌見壬,壬癸透出,又要見成,戊弱喜丙,財多身弱,用比分財。

 若己土支聚巳午,轉弱為強,身強用甲,富貴非輕。

 總之初春己土,身弱用丙,身強用甲,皆可取貴,因丙甲皆為月令旺氣。

 丙甲兩透,癸水藏支,配合中和,富貴極品。

 無甲用乙,但嫌力弱,雖貴亦主奸詐。

【附例】1. 宰相之命:甲 己 丙 甲
					 子 丑 寅 子
				 
田園猶凍,丙火為尊,丙煞透出,亦須丙化,中行火運,太平宰相。
  1. 富貴之命:戊 己 壬 壬

無印妓用戊劫,幸甲木不出天干破戊;原局無火,運行乙巳、丙午、丁未,運強亦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二月己土』
					 

常理:己生卯用,七煞當令;煞強身弱,專用丙火化煞生身。若無丙印,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;身強喜甲疏癸潤,為用財生官,甲癸兩透,富貴定然;又得丙透,位高權重。

变理:若支成木局,乙透天干,專取庚金破木,亦須己土身旺方可用傷制煞;傷官制煞,貴多就武。無庚用丙,無丙用丁,化煞生身,富貴可期。 總之,用丙忌壬辛,用甲忌庚己,用癸忌戊己,一見忌神,貴不能大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乙 己 己 庚
				 丑 卯 卯 辰
				 
 乙煞太強,用庚掃乙,運行金水,貴至侍郎。
 
2. 貴命:乙 己 丁 己
     亥 未 卯 亥
	 

乙雖不出天干,但支下亥卯未會木局,故必取月上丁火化煞生身,惜運行金水,水貴而已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三月己土』
					  

常理:己生辰月,劫財當令,己辰皆為濕土,故仍以丙火為先。身強喜甲,可以無丙;身弱,不可無丙生身。故三月之己,得丙甲癸齐透者,富貴極品;身強得甲癸者為財官格,身弱得甲丙者為官印格。

变理:辰中乙癸戊皆為當旺之氣,癸乙或癸甲出干,為雜氣財官格,必然富貴;但首要身強,支通巳午未方佳。

 見甲或會為化土格,但辰月有乙暗破,專旺不純,得取丙印化之,方許富貴。

【附例】1. 狀元之命:壬 己 甲 壬
					 申 卯 辰 子
				 

地支成水局,兩壬透出,水之氣洩於甲煞;己土無根,從煞格極真,火運鬱志寒窗,金運鵬程猛晉。

2. 小貴之命: 甲 己 丙 戊
          戌 巳 辰 申
		  

化土格,初行火土得中擧人,中行庚申、辛酉,洩氣太重,貴止此已.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四月己土』
						 

常理:己生巳月,印星當令,調候為急,癸水為重;己為濕土,亦要有丙方實,故局中仍喜癸丙兩見;癸水於四月為絕地,又要有庚發水之源,配合無瑕,富貴極品;故四月之己,得丙癸庚齐透者為上格。

变理:四月之己,調候為急,干見癸水,復得庚辛來生,即使無丙,亦可富貴;最忌戊出,合癸傷用,变為下格。

 柱無丙者曰孤陰,無癸者曰旱田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己 己 癸 辛
				 巳 未 巳 未
			 
火炎土燥,喜得癸水潤澤,辛金發源,運入東北,仕至特任。

2. 夭折之命:辛 己 己 己
			 未 巳 巳 卯
		 

有金無水,金受火制,乃屬偏枯之命。丁運再尅辛金,夭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五月己土』
					  

常理:己生午月,印星當令,調候為急,專用壬水;五月水弱,復得庚辛來生,功名穩取,用癸則屬異路功名。

变理:有水無金,水無源頭,富貴不久,虛名虛利。 有金無水,食傷生財,格局轉富。

【附例】1. 貴命:丙 己 壬 乙
				 寅 亥 午 酉
			 
調候用壬,喜得酉金發水之源,晚游水地,春風得意,富貴裕如。

2. 夭折之命:乙 己 庚 己
         亥 丑 午 丑
		 

水不透出,庚逢乙合而入墓,原局己覘兇機;戊辰運,水星入墓夭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六月己土』
					   

常理:己生未月,比肩當令;未為燥土,仍以癸水潤土為上。身強土厚,得甲疏癸潤,為財官相生。

变理:六月之土,為諸月中最厚旺者,旺極宜洩,得金洩其旺氣,不貴即富。原局金不須多,交入西方,用神得地,自然富貴。

 六月之己,至為厚重,見甲本可化土,但土氣太燥,不可無水,有水防生木破格;故六月之己,極少化合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己 己 丁 壬
				 巳 丑 未 辰
			 

火炎土燥,喜壬水在年合制丁火,丑中辛金,吉神暗藏;尤喜大運一路金水,富顯必也。

2. 凶命:己 己 己 癸
     巳 亥 未 巳
	 

女命。土燥用水,原局有癸有亥木佳;無如癸逢己尅,亥逢巳沖,未嫁而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七月己土』
						

常理:己生申月,傷官當令,子旺母虛;先取丙火制金暖土,次取癸水洩金潤土,身弱,癸丙兩透,富貴之命,水火既濟,不以尅論;壬丙兩透,異途武職。丙透無癸,亦有名利,有癸無丙,便為常人。身強,專取月令庚洩壬潤,真神得用,富貴定然。

变理:身弱,專取丙印,尤其月令庚傷當令,己被庚洩,亦取丙印制傷生身。 若壬水出干,財多身弱,專取戊劫分財,亦要丙印來生方為上格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壬 己 壬 己
				 申 丑 申 丑
			 
兩干不雜格。財強於身,運行身旺必發;原局財旺,其富也必。

2. 貴命:丙 己 戊 壬
     寅 未 申 戌
	 

七月庚金當令,但不透出,己土雖失月令,但有火土生助反強;取月令申金傷官洩秀生財,運得金水,不止發貴,抑又致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八月己土』
					  

常理:己生酉月,食神當令,取用理同七月,仍以丙火為尊,癸水為輔。身弱,見癸丙兩透,隔位不尅,功名穩取。武職必顯;有癸無丙,終亦貧寒。

变理:身強無丙,支成金局,癸透有根,富多貴少。 土金傷官喜佩印者,身弱取丙印制傷兼生身之法;七月為傷官格,八月為食神格,食傷一理,取用不殊。

 總之八月之己,身弱取丙,身強用月令當旺之食神皆為正用。
 
【附例】1. 小貴之命:甲 己 己 丁
					 子 未 酉 丑
				 

丑酉半合兼為當旺之氣,己土得強根於未,原局無丙姑且用丁,格局自遜;運入南方發富,運入東方發貴,原命有丁,木運反吉,蓋木生火,火生身也。

2. 貴命:壬 己 丁 丙
     申 丑 酉 寅
	 

己土被洩太甚,丁火被制乏用,丙火驅寒生身為美;木運,原局有火反佳,仕途顯達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九月己土』
					   

常理:己生戌月,劫財當令;身強,得甲透者,一富而已。身弱,仍須丙甲,可以取貴。

变理:身強,最喜干見庚辛,再得癸潤,貴而且顯;無癸得壬,富貴勞碌。

 食傷多,身弱,得土金傷官佩印,富貴非輕,且戌月土金火皆為月令旺氣,體用同宮,富貴極品。
 
【附例】1. 小貴之命:甲 己 丙 乙
					 戌 卯 戌 酉
				 

甲己化土格,卯戌化火,年乙之氣洩於火,故亦可化。運入火土,貴為知縣;正因原局有乙,格局不高,前程未能更進一步。

2. 御史之命:戊 己 丙 乙
         辰 丑 戌 未
		 

地支四庫,為【稼穡格】,火運發貴,木運破格落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月己土』
					   

常理:己生亥月,財星當令;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;用丙則忌癸,財星當令,相機用戊,用戊則忌甲;原局有丙,甲透無妨,煞印相生,富貴必然。

变理:財星當令;財多身弱則用戊,劫財分財,格局主富,但原局不可無丙。 煞強身弱,當取丙印化煞生身。

 身強,專取甲木,得月令旺財生之,富貴非輕,但原局要有丙暖,否則濕木失用,不能疏土;凍水凝結,不能生甲。

【附例】1. 督軍之命:丙 己 乙 甲
					 寅 卯 亥 子
				 

精華在時柱丙寅,官煞混雜,一印可化;原局寒凍,調候亦須用丙。 2. 殘疾之命: 乙 己 己 辛 亥 卯 亥 巳 調候用丙,丙藏於巳,巳土身弱,亦根於巳;但見年亥甲之,用神遭破,殘廢之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一月己土』
					 

常理:己生子月,財星當令;調候為急,先取火暖。干透丙火,支見寅巳,富貴必然。

变理:用丙最忌壬癸尅制,又須見戊為救。 無丙用丁,僅主衣食寬裕,如有火運,亦可發跡。   財多身弱,先用戊土,次取丙助。

若然身強,得月令旺財,自可大富,但原局仍須有丙暖水,方可許之。

【附例】1. 富貴之命:己 己 丙 甲
					 巳 酉 子 寅
				 
調候生身,皆須見丙,運走東南,富貴雙全。

2. 富貴之命: 壬 己 庚 辛
			  申 卯 子 亥
		  
己土無根,金水聯群,當為『從財格』論,運走西北,富而且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二月己土』
					 

常理:己生丑月,比肩當令,己丑皆為濕土,得丙暖土實土,又得甲木來生火,官印相生,富貴非輕。

变理:濕土最忌壬癸出干,名『水浸湖田』,貧賤孤苦。壬多則要戊制,劫財分財,富;有丙,富中取貴。

 原局無丙,濕甲無用,身強見甲猶可;身弱見甲,煞重身輕無丙印化煞,非貧即夭。

  丑中己辛癸同宮,庚透為食生財,得丁透丙藏,富貴非輕。
  
【附例】1. 狀元之命:己 己 癸 壬
					 巳 卯 丑 子
				 

丙火在巳,己土旺根亦在巳,時上己火透出助身分財,運入東南,一擧成名。

2. 孤寡之命:庚 巳 辛 丙
         午 卯 丑 子
		 

女命。丙透但逢辛合,況又運走西北,貧賤必矣。金運尅夫,子亦不肖。

《第七章》庚金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庚金』
						

常理:庚生寅月,財星當令,餘寒未盡,先取火暖;財旺身弱,最喜庚辛,支聚申酉尤妙。

变理:身弱,本喜印生,但春月木旺,有土皆死,土印難用;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則無妨。

 身弱用印,惡戊喜己,因戊土厚重,反有埋金之憂;書云:『死金嫌蓋頂之泥』。
 身強,得丙透則貴,得甲透則富;真神得用,富貴皆大。丙甲齐透,富貴兼之,一透一藏,異路功名。
 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辛 庚 丙 甲
					 巳 戌 寅 申
				 
寒金必愛丙火,運入東南,狀元出身;原局金火木皆有力,仕至極品。

2. 小貴之命:庚 庚 丙 己
         辰 申 寅 酉
		 

原命有丙寅,但寅逢申沖,況而運走西北,與用神相背,終不能發靭雲程;辛酉運,辛再合丙,不祿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二月庚金』
					

常理:庚生卯月,財星當令;身弱,專用比劫,支聚申酉為上,;用印者,首要有火洩木,木不尅土方可,理同一月。若然身強,得月令旺財為用,大富可期。

变理:二月之庚,若然身強得甲丁兩透,富貴定然,丁透甲藏,異途致貴。若然身強見甲丁並透,則須運行西方,始可富貴。

 總之庚金身強,得丙丁則貴,得甲乙則富。

【附例】1. 上將之命:辛 庚 丁 甲
					 巳 申 卯 申
				 

庚雖失令,但得助反強,取丁為用,甲為喜神;初行火運,武職致貴,晚行金運,由武轉文。

2. 富貴之命:己 庚 丁 甲
         卯 申 卯 戌
		 

庚金雖不弱,但甲財透出更強;晚行金運助身,富貴迫人來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三月庚金』
					

常理:庚生辰月,印星當令;母旺子相,庚金不弱,戊火厚重,最怕母慈滅子,火埋金。

变理:身強,如見戊透,取甲為用,以財破印為上。 身強,喜丁冶煉;故甲丁兩透,不見庚金破甲,壬制丁,當貴定然;丁透甲藏,不過一富。  總之,三月之庚,身強者,無甲則貧,無丁難貴。 若然身弱,先取己土,次取庚辛申酉,戊土勿亂用。  支全水局,無丙丁者,為『井欄叉格』,富貴非輕,運宜金水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甲 庚 戊 己
				 申 午 辰 巳
			 

土厚埋金,必用甲木,喜運入東北助起用神,貴為參政;原局甲木根弱,貴止此矣。

2. 常人之命: 庚 庚 壬 丙
          辰 子 辰 子
		  

女命。傷官格無財,中行水運,乏善可陳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四月庚金』
						  

常理:庚生巳月,七煞當令;庚金長生,衰而有氣;但四月火炎土燥,調候為急,必以壬癸為用。書云:『群金生夏,妙用玄武』,『夏金生水,名日反生』。

变理:丙透而有壬制,食神制煞,權高位重;壬藏,富貴俱小;用壬見甲,洩水生火,勞碌常人。

 總之三夏之金,調候為急,先取壬癸,身強身弱,暫置勿論,不過身強者總比身弱者福厚。

【附例】1. 狀元之命:丙 庚 乙 壬
					 子 寅 巳 寅
				 

夏金見水,名日反生,不論身強身弱也;尤妙大運一路金水,宦海優遊矣。

2. 將軍之命:丁 庚 丁 癸
         丑 申 巳 酉
		 
官強成煞,喜見癸食制之;運入北方,用神得地,一發如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五月庚金』
					  

常理:庚生午月,官星當令;調候為急,理同四月。專用壬水,癸水次之。五月水弱,又喜庚辛;既可生水,又可助身,故月五之庚,比食兼用為上格。变理:有水無金,源流不遠,富貴皆輕,且不長久。

  有金無水,金被火煏,不能生水,富貴難求。
用水見戊,便是常人;有甲制戊,不失儒秀。
金透壬藏,亦可致貴;癸出帶辛,異途武職。
若原局無水,身弱,見己土出干,濕土洩火生身,可以一富;運喜濕土及金水;戊為燥土,顯達無望。

 原局火雖成方成局,丙丁出干,亦不作從煞格。因午月丁己同宮,自然有印生身破格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庚 庚 丙 壬
				 辰 午 午 申
			 

丙火猛烈,喜得壬透申制之,原命身弱,亦喜申金為根;大運一路金水,完美無瑕,貴至封彊,理所當然。

2. 尋常之命:戊 庚 丙 壬
         寅 申 午 午
		 

有金有水,應為吉利,惜壬為戊制,申為寅沖;原局破格,雖運入西北亦不發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六月庚金』
					 

常理:庚生未月,印星當令;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火氣漸退;金氣漸進,身強,宜丁冶煉;但土厚洩火,故宜配甲。

变理:身強,見丁申兩透,財來生官,富貴定然;有丁無甲,不過儒秀,有甲無丁,僅主衣祿;丁甲不見,貧賤之人。 若然身弱,先取己印,次取庚辛比劫。  凡身弱者,最妙支下通根,否則縱干見比劫,亦屬虛浮;所謂干得三比,不如支得一根,即是此意。

【附例】1. 寒儒之命:丙 庚 癸 庚
					 戌 寅 未 辰
				 
原局用丙火,但見癸水傷之,運入西北,寒儒終老。

2. 僧道之命: 丁 庚 乙 辛
          丑 辰 未 丑
		  

用丁,丁寄弱根未又逢沖破;早行甲午、癸巳,尚可支得撐;一行壬辰,家業蕩然,削髮為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七月庚金』
					  

常理:庚生申月,日元得祿;身強,專用丁火,次用甲木,財來生官,富貴定然,用丁則忌壬癸。無丁用丙亦妙;身強煞淺,假煞為權,運走東南,助起用神,武職顯貴。身強喜尅用丙丁,乃為不二之理;若原局無火見壬,專取壬來洩秀,金水雙清,亦可富貴,用水則忌戊。

变理:若支成水局,柱無丙丁,為『井欄叉格』,喜東方木運洩水之氣。  若然身弱,取月令庚金比肩為佳;若取己印,則要通根四庫或巳午方美;因七月土虛,用神欠力。  七八月之庚,若身弱者,專用比劫亦可;原局木多,用比分財者富;原局火多,用比敵煞者貴。

【附例】1. 王士珍之命:丙 庚 丙 辛
					   戌 子 申 酉
				   

身強用丙而丙火兩透,合一留一,格局反清,運入東南,顯赫一時;此為北洋領袖王士珍之命。

2. 大貴之命:庚 庚 庚 戊
         辰 申 申 申
		 
 原局無火,旺極宜洩,運入西北,富貴非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八月庚金』
						

常理:庚生酉月,日元羊刃;身強,專用丁甲,理同七月;但八月寒氣漸增,又宜有丙;且丙煞見羊刃,名陽刃駕煞,威權顯赫,出將入相;三者齐透,富貴極品。用火忌壬癸,若見壬癸,又須戊己出制;但戊己洩火生金,格局受損,富貴已遜。

变理:若支成金局,庚金旺極,柱無丙丁甲乙,可專用壬水洩秀,名『從革格』,富中取貴;原局歲運,皆忌火來破格。總之,七八月之庚,若身強身,取丙丁為用者至貴,取壬水洩秀者亦可貴。

【附例】1. 乾隆帝之命:丙 庚 丁 辛
					   子 午 酉 卯
				   

庚生八月,月令羊刃,最喜丙丁齐見,蓋無丙不能暖金,無丁不能煉金,四支子午卯酉為『四極』,尤見氣象萬千。

2. 貴命:乙 庚 癸 甲
     酉 子 酉 申
	 

不見丙丁,姑取癸水洩秀,運交水木,清貴之論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九月庚金』
					 

常理:庚生戌月,印星當令;戊土司權,最忌土厚埋金;故身強者,先取甲木疏土,次取壬水洗金;壬甲兩透,功名穩取;甲透壬藏,富貴略遜;壬透甲藏,亦有清名。

变理:用壬甲,忌己合甲混壬。 若然身弱,專用己土,次取庚辛比劫為助。  凡庚金身強者,最喜丁煉;況丁為月令旺氣,體用同宮,富貴非輕;無丁用丙,如支見酉,干見辛為『煞刃格』,武貴權臣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丙 庚 甲 己
				 戌 申 戌 未
			 

火煉秋金,見丙亦美,運入南方,貴至布政。

2. 貴命:己 庚 甲 甲
     卯 寅 戌 申
	 

土厚埋金,幸原命甲木透出合制,一路行水木之運,用神得力,貴至平章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月庚金』
						

常理:庚生亥月,食神當令,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。旺水洩金,身弱為慮,若見壬癸出干,食多

变理:若支通申酉,干見庚辛,異途武職;有丙甲而無丁,富多貴少,丙丁不見,必然貧賤。

用丙丁則忌壬癸出干,若壬癸透,則須戊己出制,配合不美,僅主衣祿。

【附例】1. 貴命:戊 庚 己 丙
				 寅 辰 亥 申
			 

調候必喜丙火,丙根於寅,用神長生;運入東南,發科發貴,宦海無波。

2. 進士之命:辛 庚 乙 己
         巳 寅 亥 酉
		 

丙火藏支,幸中行火運,得以登料,正因丙不透出,貴不能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一月庚金』
					   

常理:庚生子月,傷官當令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;旺水洩金,食多身弱,則又要有戊為救,以印制食生身,但亦要有丙暖局為美。身強,見丁甲兩透,丙藏寅巳,富貴無疑。丙甲無透,丁藏支下,異途武職;丙丁無根,富多貴少。

变理: 張勳之命:庚 庚 丙 甲 辰 申 子 寅

調候用丙,丙根於寅,復得甲木助之;運入南方,威鎮江北;癸運傷丙,失敗下野。

2. 貧命:壬 庚 丙 己
     午 申 子 酉
	 

命見丙午本佳,無如丙逢壬破,巳土難救;運行東南尚可,但逆行金水,乏善可陳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二月庚金』
					   

常理:庚生丑月,印星當令;調候為急,丙火為先;身弱,專用己土,但原局不可無丙,否則土金皆冷,兩者無生受之象。

变理:身強,仍喜丁甲,財官相生,丙甲丁三透者,大富大貴;有丙而無丁甲,由富致貴;有丁甲而無丙,白手興家。

 總之,丑月之庚,若身強無丙丁甲者,多屬貧賤之命,除非合於外格,方許富貴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丁 庚 乙 戊
					 丑 寅 丑 午
				 

丁透丙藏,原命土厚,必取木來疏土;尤喜運入東南,貴至尚書。

2. 淫賤之命:丁 庚 癸 丁
         亥 子 丑 丑
		 

女命。傷官格為女命之大忌,蓋金水傷官,雖明貎美,但有尅夫之災。古云:『多水多金,智慧多淫』,此為弊也歟。

《第八章》辛金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辛金』
					 

常理:辛生寅金,財星當令。餘寒未盡,本喜丙暖;但辛金柔弱之質,忌官強成煞,故寅中有丙巳足。若然身弱,專取比劫為妙;月令財星當令,得比分財,不貴亦富;且身弱用己印者,亦須見庚劫為上,因月令甲財當令,財旺破印,不可無比制財。

变理:戊土厚重,有埋金之憂,而無生金之象;除非原局水多,食傷洩氣,方可取戊為用。

 辛喜壬洗,見壬為貴,故身強見壬水者,富貴必然。 身弱見己壬無透,亦可富貴。己藏午,壬藏甲,異路之貴。

【附例】1. 富命:丙 辛 壬 丁
				 申 巳 寅 亥
			 
壬水雖透,逢丁合而化木,辛根於申,運入西方助身分財,富。

2. 貴命:庚 辛 壬 丁
     寅 亥 寅 卯
	 

辛庚兩皆無根,年月丁壬化木,地支財強,作從財格論;運入水地,仕版連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二月辛金』
					 

常理:辛生卯用,財星當令;財多身弱,專用比劫,財通明戶,局富無疑。身強,用壬用丁,皆可玫貴,但不可同時並用;用火忌水,用水忌土。

变理:身強見壬甲兩透,富貴。 用申中壬水,異途玫貴。 身弱可用己生,但要無甲出制,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。  身弱,原局水多,壬癸出干,則又要見戊止水,印制食傷,亦可顯達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壬 辛 己 庚
					 辰 酉 卯 子
				 

用壬水洩秀,己隔位不尅,原局壬水透,金運亦發。

2. 富命:庚 辛 乙 戊
     寅 亥 卯 戌
	 

驟然視之,身旺兩強,然細究之,則財略強於身;運入西方助身分財,巨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三月辛金』
					   

常理:辛生辰月,印星當令,母旺子相,辛金不弱,戊土司權,厚土有埋金之憂。辛金溫潤之質,雖強亦不喜火冶煉,最妙有壬癸洩秀。身旺用壬,通根月令,富貴必然。

变理:用壬則忌戊制,戊透又要有甲破;故身強得壬甲兩透,富貴必然;一透一藏,異途致貴。或支得亥字,中有壬甲;支有申字,內有庚壬,皆有小名小利;身強而無壬甲者,貧賤必然。 若然身弱,仍用己印,或得比劫為助。

【附例】1. 富貴之命:壬 辛 丙 癸
					 辰 巳 辰 丑
				 
辛金不喜煉而獨喜壬癸淘洗;運入北方水地,富貴隻全。

2. 凶命:戊 辛 戊 己
     戌 亥 辰 巳
	 

土厚埋金,母慈減子,壬水藏亥,壓伏於下,寅卯運,尚有風光,丑運,辛金入墓,土又厚重,中年病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四月辛金』
						

常理:辛生巳月,正官當令,辛金珠玉之質,最忌火尅,又忌土厚埋金,四月火土俱旺,故先用壬水調候,次取庚金助身洩土生水為妙。

变理:若戊土透出,有甲出救亦好,但仍要有水滋潤方可。

 身強而見壬癸出干,富貴非輕;癸透壬藏,富多貴少;支下見亥子申,戊己不透,亦可小富。 戊己出干,見甲為救,衣食無虧。  若然身弱,仍取壬癸為先,因調候為急,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;次取庚辛比助亦妙,因見比劫,既可助身,又可生水。  身弱用己印,亦首要壬癸潤土,否則燥土不能生金。

【附例】1. 富貴之命:丁 辛 乙 壬
					 酉 丑 巳 午
				 

支成金局,自喜壬水洩秀,況丁火透出傷辛,亦自喜壬水出干合之,晚行水運,富貴裕如矣。

2 凶命:甲 辛 乙 壬
		午 巳 巳 辰
	

夏金見水,名日反生;壬水雖透,但為甲乙洩化,最弊運入南方,金被火煏,凶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五月辛金』
					 

常理:辛生午月,七煞當令;調候為急,先用壬水,次喜庚辛申酉等字為助。

变理:身弱用己印,原局亦要有水,否則燥土不能生金,理同四月;故身弱身見壬己兩透,支下藏癸,顯貴之命;己透壬藏,異路功名;無壬用癸,但力弱而福小;無己見戊,提防土厚埋金;若然土厚,又須有甲出制,壬癸潤木。 若然身強,仍取壬癸。

【附例】1. 大貴之命: 壬 辛 甲 辛
					  辰 巳 午 卯
				  

地支火旺,無水不能解其炎威,時見壬辰,病重得藥;晚行水運,封彊之貴。

2. 大貴之命:甲 辛 壬 庚
         午 卯 午 子
		 

年柱庚子為精華所在,尤妙大運一路金水,配合適當,宜其有封王之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六月辛金』
					 

常理:辛生未月,印星當令;未為燥土,故仍以壬水為先;土厚懼埋金,輔以庚金洩土生水則更完美。

变理:若然身強,見壬庚兩透,富貴必然;見一申字,用申中庚壬,亦可富貴。

 用壬最懼干見戊制己混,又須甲木為救;用甲木,又忌見庚金來破,犯者皆主貧賤。
 
【附例】1. 貴命: 甲 辛 丁 壬
				  午 丑 未 辰
				  

丁煞透出,喜得壬水合制,運入西方助身,宦海無波,交入北方助起用神,大貴。

2. 凶命:壬 辛 丁 壬
     辰 丑 未 辰
	 

與前命只隔一辰,上造火強可用水,此命則火弱水強,名為『制過七煞』反凶,亥運死於非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七月辛金』
						 

常理:辛生申月,劫財當令,庚金臨官,辛得庚助,自然生旺。身旺,專用申宮一點壬水洩秀,亦可富貴;見壬出干,富貴非輕,因壬為月令旺氣;用壬忌戊,見戊有甲為救,衣食裕如。

变理:除非原局水多,洩金過甚,否則七月無用戊之地。 七月之辛,用壬為貴;用丙丁者非上格。  若然身弱,專取用令庚劫為助,亦有名利;無庚辛亦可用己土。

【附例】1. 尚書之命:丙 辛 甲 庚
					 申 未 申 申
				 
強者宜洩,必取壬水洩秀為用,申中有壬,運交北方,主得清貴之顯。

2. 凶命:庚 辛 甲 乙
     寅 丑 申 酉
	 

旺極無水洩秀已是一弊,況復原局水木交戰,無水通關,大凶之象;運走南方,辛金不宜,貧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八月辛金』
						

常理:辛生酉月,日元得祿;身強,專用壬水洩秀為尊;金白水清,富貴非輕;壬不在多,書云:『水淺金多,號日體全之象』,必主富貴;用壬見戊,制用埋金,夭貧之象;見己土混,則壬愚懦。

变理:辛強無壬,見丁姑亦用之,主衣食豐裕;但因原局無水洩秀,個性剛頑誤事。

  若然身弱,專取月令辛比為助,或取己土生身。
  
【附例】1. 凶夭之命:癸 辛 己 壬
					 巳 丑 酉 辰

地支金局,旺極宜洩,取壬水為用;女命逆行,十九歲大運丁未,丁合去壬水而亡,關鍵在於以下皆無運可行也。

2. 貴命:己 辛 辛 戊
     丑 丑 酉 辰
『從革格』,運入水木,貴為知府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九月辛金』
					   

常理:辛生戌月,印星當令,身不愁弱,而獨懼土厚埋金;故九月之辛,戊己出干與否,關係極大;戊己一出,必須見甲。

变理:身強,專用壬水洩秀,用壬忌戊,故又配甲為上,壬甲兩透,富貴裕如;壬透甲藏,富中取貴。甲透壬藏,亦可一富。  身弱,仍須用己,或取庚辛比劫為助,亦可致貴;故庚壬出干,有庚助身,有壬洩秀,名『一清澈底』,大富大貴,最忌戊來制壬破格。  辛金性喜壬水淘洗,身強無壬用癸,只能潤金,富貴俱小,且又勞苦。

『附例』1. 貴命:壬 辛 戊 丙
				 辰 未 戌 戌
			 

土厚埋金,無木制土,幸得壬水洩秀,運至東方木地制土,立致貴顯,仕至尚書。

2. 凶命:戊 辛 庚 丁
     戌 卯 戌 卯
	 

驟視似取丁火制辛,無奈丁氣洩於土,火厚埋金,無水無木,格局偏枯;運入水土之地,凶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月辛金』
						 

常理:辛生亥月,傷官當令,壬水真傷官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,『水金傷官喜見官』;辛被旺洩,故亦要身強,得庚辛比助,支通由酉為上。身弱可用印生,但要有丙;官印相生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如原局水旺,壬癸透出,則先取戊止,次取丙火。 若然身強,得丙壬兩透,功名穩取,即一透一藏,亦主富中取貴。 干透丙,柱見壬,支成水局水方,為真化水格,大富大貴之命;最忌戊土破格,原局歲運皆然。

【附例】1. 貴命:壬 辛 辛 壬
				 辰 亥 亥 寅
			 
兩辛無根,兩壬透出,當作『從兒格』論;東方木運發貴;丙辰運丙戌年,沖出印星制兒破格,不祿。

2. 貴命:壬 辛 丁 乙
		 辰 未 亥 酉
	 

無丙用丁,丁根於未;中行火運,由異路而致功名,貴至封彊,運之助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一月辛金』
					

常理:辛生子用,食神當令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;丙壬兩透,隔位無礙,其餘理同十月。

变理:子月癸水當令;最忌癸水出干凍金困丙,又須甲化方美;癸出不宜用戊制,因戊雖合癸,但亦制壬晦丙,終非所宜。

 身強,見壬丙透,不見戊癸,富貴非輕,一透一藏,亦許富貴。 身弱,專用丙己,官印相生,或取庚辛比助。 若水太多,方用戊制,亦要丙輔方可。 若庚辛透干,支成水方水局,名『潤下通源』,不見戊土破格,大富大貴;歲運喜西北,忌東南。

【附例】1. 貴命:戊 辛 壬 壬
				 子 未 子 申

水強洩身,喜得戊土制水生身;原局火弱,中行丁巳,戊午,己未強運,仕至尚書。

2. 貴命: 辛 辛 壬 壬
		  卯 卯 子 子
	  

兩辛無根,兩壬透出,當作『從兒格』論。初行木運,立致貴顯;支賢論從兒格謂:『又要我兒見我兒』,即金水木順見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二月辛金』
						

常理:辛生丑月,印星當令,辛通丑氣,日元不弱,惟土凍水冷,先取丙火;身弱,可用丑中己土生身,但須見丙,否則凍土不能生金;身強,仍喜壬洩,壬丙丙透,富貴雙全,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
变理:三冬之辛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,無丙用丁,格局略遜。  辛金之性,喜洩惡尅,身強身弱皆然,惟身強者,用丁有甲,為財滋弱煞,權貴武職。

 丑月之辛,無丙,見甲丁,仍須壬透,秀氣流行,定為名儒。
 
【附例】1. 貴命:壬 辛 辛 丙
				 辰 巳 丑 午
			 
調候用丙,丙辛雖合,仍喜什火無傷;運走東南溫暖之方,貴顯宜矣。

2. 貴命:丙 辛 乙 癸
     申 亥 丑 未
	 

丙火無根,行運反不宜見火,逆行金水之運,貴至知府。

《第九章》壬水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壬水』
				  

常理:壬生寅月,食神當令;壬水由旺而衰,加以旺木洩氣,身弱為慮。身弱,專取庚金發水之源;餘寒未盡,最妙支藏丙火,金溫水暖。身強,寅中甲丙戊皆可用;甲丙兩透,食神生財,同為正氣,富貴定然。

变理:壬水日元,若柱無比劫祿刃,不必用戊,水旺,則不可無戊為堤。 水旺用火,忌甲來破,原局有丙居中調停,見甲無礙。

附例 1. 元帥之命:乙 壬 庚 丙
				  巳 申 寅 辰
			  

春水尚寒,必須丙暖,原命有庚發源,有甲洩秀,有丙暖局,貴為元帥,豈偶然哉?

2. 富命 壬 壬 戊 庚
    寅 子 寅 子
	

支下兩子,身強堪許,喜戊出止水,惜戊又被庚洩,無丙出干制金,格局乃小;運入東南財旺之地,亦致小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二月壬水』
					 

常理:壬生卯月,傷官當令;木氣越強,水益被洩。身強,專用庚辛,木不透干,單用辛金發水之源;有木出干,則又不可無庚掃木。身強,專取戊土止水;用戊又喜丙助,財滋弱煞,貴多就武。 变理:木多見火,先用庚辛破木,但金被火尅,又要見壬破火,方許富貴。  總之,二月之壬,弱者居多,有庚生身,自可富貴;庚強有根,大富大貴。

附例:1. 貴命   戊 壬 乙 癸
				申 辰 卯 丑
			

身不為弱,但木為當旺氣,取時支申金為用,運游金水之地,貴顯。

2. 貴命   甲 壬丁 甲
      辰 寅 卯 辰
	  

化木格。丁壬化於卯月,其化甚真,富貴之論;惜晚行金運破格,一敗如灰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三月壬水』
					   

常理:壬生辰月,七煞當令;壬雖有根,但戊土司權,土厚恐有塞水之患。身弱,先用庚金洩土生水;次取甲木制土,隔位不尅,各盡其妙。

变理:故身弱見庚甲兩透,隔位不尅,顯貴之命;一透一藏,富貴有份。  若然身強,取戊制,用甲洩,皆可致貴。因甲戊三月有氣,富貴可求;唯戊甲不能同時並用,若二者同見,戊煞作受傷論。

附例:1. 富貴之命:乙 壬 壬 丙
				   巳 申 辰 子
			   

地支成水局,喜乙木洩秀,丙根於巳,早行火運主騰達;大運入西方後平淡。

2. 凶夭之命:乙 壬 丙 戊
         巳 午 辰 申
		 

壬根於申,但申落空亡;戊土透姑用乙木,唯乙僅寄根於辰,戊午運,用神乙木死於午,十四歲夭折。

『四月壬水』

常理:壬生四月,財星當令,財強身弱,先取壬水比肩分財,次取辛印生身。有金無水,金被火尅,死金不能生水;有水無金,水無源頭,富貴不久。

变理:無壬用癸,但巳月有戊,癸被暗合不美,癸多方可用之。無辛可用庚,但辛能暗合丙火較妙。

 總之四月之壬,身弱,專取金水,壬辛並透,富貴必然。  若支成水局,或金水滿盤,壬水轉弱為強,則反以丙戊為用。巳月丙戊當令,為『劫印化晉格』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附例 1. 省主席之命:庚 壬 癸 辛
					戌 辰 巳 卯
				

水無強根,但得庚辛發水之源,妙得中行水運,貴為省主席。

2. 制軍之命:乙 壬 乙 壬
         巳 午 巳 寅
		 

兩壬無根,以從財格論;早行火運,貴為制軍;晚行金運,不免多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五月壬水』
					   

常理:壬生午月,財星當令;財強身弱,必用比劫;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,專專用癸水;用辛恐丁傷,故專用庚金。

变理:身弱,見癸庚兩透,富貴定然,壬辛兩透,富貴稍遜;若得兩壬夾一庚,支下通根,大富大貴;有壬癸無庚,只許衣祿。有庚無壬癸者常人。  若然身強,反以丁己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附例 1. 貴命:辛 壬 壬 庚
			  亥 寅 午 午
		  

日元喜得時亥為根,干上庚辛無根難言助力,妙在大運一路金水,貴為當書。

2. 先順後逆之命:丙 壬 戊 癸
             午 寅 午 卯
			 

從財格。戊癸化火於五月,壬水無根;行木火運,外利裕如;癸丑水運犯旺,破敗而亡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六月壬水』
						

常理:壬生未月,官星當令;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;大暑之後,火雖退氣,但己土司權,壬被己尅,多以弱論。身弱,仍用庚辛洩土生身,故身弱者見庚壬兩透,位高權重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用庚壬者,最忌見丁,制庚合壬,清高而貧。

变理:水居土旺之時,最忌戊己出干,煞多身弱,又喜見甲食出干破土;故辛甲兩透,隔位不尅,富貴必然。甲透辛藏,異途武職;辛透甲藏,定主清貴。

 若然身強,可用丁己、丙戊。

附例 1. 貴壽之命: 壬 壬 辛 己
				   寅 寅 未 酉
			   

壬水無根,但得壬助辛生,水有源頭;東南之運伏櫪;水運發貴,壽至九十六歲。

2. 貴命:辛 壬 己 戊
     亥 申 未 午
	 

官煞出干,壬水自非其敵,以辛金化土生水,所謂眾煞猖狂,一印可化是也。一路金水,名利雙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七月壬水』
					 

常理:壬生申月,印星當令;申中金水相生,日元頗強,先取戊制,次取丁火制庚;財滋弱煞,必然貴顯。身強見戊丁兩透,富貴定然;兩者皆藏,富中取貴。用戊丁者,最忌癸透,傷丁合戊,兩失其用,便為常人。

变理:無戊見己亦忌,因己能混壬,濁水不貴;壬水不清,富貴難求。 若然身弱,專取申中得祿之庚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 丙壬 戊 丁
			  午 申 申 亥
		  
身旺,用財滋煞,巳午未通,財煞無旺,大貴。

2. 凶命 丙 壬 庚 癸
    午 子 申 亥
	

無木通關,水火相戰;運入南方再起沖激,因強娶人妻而遭毆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八月壬水』
					 

常理:壬生酉月,印星當令,母旺子相,壬水自強;水強,仍以甲洩為美名為『水木清華』,富貴清高;因八月金白水清,縱然身強,用戊不美。身弱,專取月令辛金為用,名『金白水清』,顯貴之士。

变理:若滿盤金多水少,或單見日元一點壬水,名『獨水三犯庚辛』,號曰:『體全之象』。即印多身弱,姑名『從印格』,喜行壬癸比劫之運,洩印生身,金水兩清,富貴非輕。

附例 1. 貴命:甲 壬 丁 丙
			  辰 申 酉 子
		  

申子辰全水局,丙丁甲皆無根,可當專旺來論;金白水清,水木之運皆美。

2. 小貴之命:戊 壬 癸 己
         申 申 酉 亥
		 

水旺之極,戊己無根,走南方火運發甲,此亦運之助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九月壬水』
					  

常理:壬生戌月,七煞當令;水將進氣,但戊土司權;身弱,仍用庚辛,或得壬癸亥子等來助亦美;若戊己出干,煞強於身,則要有甲出制;食神制煞,權貴之士。

变理:若支成水局,壬水轉強,則以甲洩為上,命主清貴。  苦支聚子刃,身強見戊為煞刃格,貴多就武。若原局再有辛為壬源,支見寅巳,暗藏火氣,暖局助煞,旗鼓相當,富貴上品。

附例1. 貴命: 甲 壬 戊 辛
			  辰 戌 戌 丑
		  

甲可制土,辛可洩土,此命身弱,用辛金而不可用甲木矣。早行金運,貴為太史。

2. 凶命:壬 壬 壬 癸
     寅 午 戌 巳
	 

支成火局,財旺用比劫,但四水俱不通根;初行金運,衣食豐足,己未運制住壬癸,遇盜被害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月壬水』
					 

常理:壬生亥月,日元得祿;壬為江河,江洋之論。調候為急,先取丙暖;水將泛濫,又喜見戊,身強,丙戊兩透,財滋弱煞,權貴之士。用戊忌甲破,見甲要己合,否則貧賤無疑。

变理:身強可取丙甲,暖水洩秀,亦可富貴。  亥月之壬,甚少身弱,仍取庚辛,或取月令壬水比助;但局中不可無丙;否則凍金不能生水,水冷金寒,金水無交歡之象。

附例 1. 大貴之命:丙 壬 癸 戊
				  午 午 亥 辰
			  

調候用丙,身強用戊,丙戊兩透,格局至美,中行火運,中行火運,極品之貴。

2. 凶命  甲 壬 癸 戊
     辰 辰 亥 申
	 

水旺用戊,但為時上甲木尅破,無丙調解,凶機已見;行木運制過七殺,凶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一月壬水』
					   

常理:壬生子月,月令羊刃;壬水旺極,氣勢沖奔;時當冬令,調候為急;身強,先取丙火調候,次取戊土止水,丙戊兩透,富貴有準。戊透丙藏,亦有富貴;丙透戊藏,富多貴少。

变理:若水太旺,或原局戊土無力,專取甲木洩水為上;若支藏用神,取寅中溫燥之甲為佳,亥中濕木無用。

 身強,用戊制不能見甲破格。 若然身弱,不外取印生比助,但原局斷不能少丙,理同十月。

附例 1. 大貴之命:壬 壬 丙 甲
				  寅 戌 子 子
			  

調候有丙,旺極有甲洩秀,運入東方,配全至佳,仕至太卿,並非倖致。

2. 凶命: 丙 壬 壬 壬
      午 子 子 子
	  

原局無木,水火交戰,原局無戊,不能止水,沖天奔地,危機己伏,丙辰運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二月壬水』
					  

常理:十二丑月,官星當令,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。上半月,癸辛有氣;身強,取用仍同子月。  下半月,己土用事,金水漸弱;身弱,仍取庚辛,但切切不可無丙。

变理:戊己出干,不能無甲出制;無甲,水土混雜,人必愚頑。  總之冬月之水,不見丙丁,大都貧寒。

附例 1. 富命: 乙 壬 丁 甲
			   巳 辰 丑 午
		   

原局財強於身,運行金水助身任財,面團團為富翁矣。

2. 貴命:丁 壬 壬 丁
     未 子 子 酉
	 

干上兩火兩木,似是水火交戰;但要知,丁壬有相合之情,不如丙壬有交戰之象;晚行火運,貴為太守。

《第十章》 癸水用神提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正月癸水』
					  

常理:癸生寅月,傷官當令;木旺洩氣,首在劫印相扶,餘寒未盡,又喜丙暖。身弱,取辛生水,取丙暖局;辛丙兩透,隔位不合,或一透一藏,名『陰陽和合』,富貴非輕。

变理:若支成水局,干見壬比,癸水轉弱為強,則又喜見戊透,但月令木旺,木必尅土,又須見丙調解,才能用戊。

 癸水身旺,可專用寅中甲木洩秀,亦可富貴。 干透戊土又見丙丁,或時見丙辰,可作化火格推,富貴之命,一見壬癸破格,便為常人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丙 癸 壬 丁
			  辰 卯 寅 卯
		  

地支寅卯辰會東方,年月丁壬化木,癸水無根,似應作『從兒格』論,唯木氣洩於火,況丙根於月令寅字,故入『從財格』論;申運沖寅生身,破格而亡。

2. 富命:壬 癸 壬 壬
     子 卯 寅 寅
	 

天干三壬,得刃於子,寅中有丙有戊有甲,取甲為用,運入東南,大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二月癸水』
					   

常理:癸生卯月,食神當令;木神更旺,水益被洩。身弱,專取庚金破乙,輔以辛金發木之源。庚辛兩透,無丁尅破,富貴定然;庚辛不透,支見申酉丑,富中取貴;庚辛俱無,當人之命。

变理:若癸水太強,原局金多,見丁己出干,大貴之命;蓋取丁破庚生己,以財破印滋煞,貴而有權。

 癸水不喜戊土,因戊土厚重,恐力不能任之,故以己土偏官為貴。

附例 1. 貴命:癸 癸 癸 丁
			 丑 亥 卯 未

癸雖不弱,但支下亥卯未木局洩身;運行水金生助日主,拾富貴如探囊取物矣。

2. 凶命:癸 癸 乙 戊
     亥 卯 卯 午
	 

原命尅洩交加,無庚辛印星來救;身弱無印喜比助,但時柱癸逢戊合,亥逢卯會;行戊午運再合癸,凶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三月癸水』
						

常理:癸生辰月,官星當令,癸水有根,但戊土司令;癸弱,仍取庚辛化煞生身。若戊己出干;煞強於身,食傷制煞,見甲為貴。清明後,穀雨前,火氣未熾,癸水有氣,專用丙火,名『陰陽承藹』,亦可取貴。縠雨後,土氣用事,癸水漸弱,總要見庚辛為美;用金則忌火,金透火藏最妙。

变理:三月癸水,見戊出干,或為化火格。 若支成水局,干見壬比,癸水轉旺。  身強,又喜己土出干,丙火為助;財滋弱煞,權貴之士。

附例1. 大貴之命: 辛 癸 丙 戊
				   酉 丑 辰 午

財旺生官,官旺成煞,幸得時柱辛酉為救;運入金水,出將入相。

2. 小富之命:丙 癸 戊 己
         辰 酉 辰 巳
		 

火土兩旺,喜得時日辰酉兩合生水,運入北方,小富而已,蓋原命金不透出之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『四月癸水』
					

常理:癸生巳月,財星當令,兩戊司權,癸臨死絕;身弱,專用壬水制火,改以辛金生水,尤妙暗合丙火;身弱見壬辛兩透,富貴非輕。

变理:用辛者最忌見丁火制之,丙火合之,破格貧賤。用庚癸者,富貴稍遜;有木無金,先成後敗,有金無水,當人之命。

 若原命局水強金多,反以巳宮丙戊為用,為『劫印化晉格』,運行火土,富貴極品;因丙戊為月令旺氣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
附例 1. 貴命: 辛 癸 己 甲
			   酉 酉 巳 辰

煞強有甲合之,身弱有辛發源;妙在一路金水,貴至方伯。

2. 貴命:戊 癸 己 甲
     午 未 巳 午
	 

地支會火方,癸弱無根,幸成癸化火,格局頗真,貴至參政;惜運走西北,高處不勝寒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五月癸水』
					   

常理:癸生午月,財星當令,丁己司權,癸水極弱;身弱,先取壬水,次取庚金,劫印互用,方主富貴。

变理:若原局有金無水,金被火傷,燥金不能生水,常人而已。  若原局癸水轉強,反用月令丁己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;且必系出名門,鍾鼎世家。

 若原局無印劫,支下火多,又見己土出干,可作從煞格論,富貴之命。因午中丁已同宮,真神得用,富貴無疑,一見甲乙破格,貧賤之士。

附例 1. 貴命:庚 癸 戊 戊
			  申 丑 午 子
		  

官強成煞,喜火不出干,時見庚申發水之源,運走西北,官至侍郎。

2. 大貴之命: 壬 癸 戊 癸
          子 酉 午 酉
		  

原命金水轉強,反取月柱戊午為用,名為『劫印化晉格』;大運逆走火木,大貴顯赫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六月癸水』
					  

常理:癸生未月,七煞當令,大暑之前,火土仍燥,專取壬庚,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火退金進;若身弱者,可以無壬制火,單用庚印,但月庚印者,最忌丁破,轉為平常,故干上仍有壬癸者為上。

变理:歷來推算癸水之命最難,六月癸水尤難;因癸水至弱至柔,為五陰之至,見印生比助,未必為強;見煞尅食洩,未必為弱,強弱之間,未易分辨;但總而言之,癸水仍以弱者居多。

六月之癸,縱弱亦不能作『從煞格』,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煞。
若見壬癸出干,支成水方水局,專取未中已煞為用。

附例 1. 尋常之命:癸 癸 丁 丁
				  丑 巳 未 卯
			  

癸弱庚辛不見,姑取時丑暗藏之辛癸為助;惜運走東南,中孝廉後不能仕。

2. 貴命:癸 癸 乙 丙
     亥 亥 未 戌
	 

此造較前造為佳,原命癸水較強之故,況復大運一路金水,身與用神皆旺,貴顯宜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七月癸水』
						

常理:癸生申月,印星當令,申宮金水相生,癸水不弱,身強,干見壬水,支多金水,即要有戊有丁,用財生官,富貴之命。

变理:若原命金多,又要見丁見申,用財破印,用傷生財;故身強見丁甲出干,富貴定然;無丁用丙,格局稍遜;無丁見午,名『獨財得位』,富中取貴。用戌未之丁無力,能雖能幹,富貴俱小。 若然身弱,專用申宮金水,亦可小富小貴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乙 癸 戊 丁
			  卯 丑 申 巳

女命。尅洩交加,用月令申金發水之源,運行西北,夫榮子貴。

2. 富貴之命:乙 癸 庚 戊
         卯 未 申 午
		 

癸水至弱,支下無根,原命尅洩交加,當取月令庚金為用;運入西北,富而且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八月癸水』
					  

常理:癸生酉月,印星當令,癸水至弱,旺而不濫;得八月辛金生之,正金白水清之時;有辛則源遠流長,有丙則全局溫暖;故身弱者,見丙辛兩透,隔位不合,富貴有準;丙透辛藏,亦有功名;最忌丁來傷辛,丙辛貼鄰相合,兩失其用。

变理:若干見壬,支成水方水局;癸水轉強則又不可無戊止水,丙火為佐。  滿盤皆金,獨日元一點癸水,名『體全之象』,富貴非輕。 全局只得金水二行,不見丙火,名『金水同心』,格同從革;運喜西北,忌東南而破格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丁 癸 癸 甲
			  巳 亥 酉 申
		  

母旺子相,日元甚強,取甲木洩秀生火,為傷官生財格;運行東南,富多貴少。

2. 大貴之命:庚 癸 乙 庚
         申 卯 酉 辰
		 

孔祥熙之命。書云:『獨水三犯庚辛,號曰體全之象』,亦即『從印格』。運喜金水木順其性,唯忌火土之破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九月癸水』
						

常理:癸生戌月,官星當令,戊土司權,癸水被制;身弱,專取辛金,以印化煞生身;或以甲來破土,用傷制煞,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;氣候漸寒,相機配以丙火;故身弱者見辛甲兩透,隔位不剋,貴顯無疑;辛甲丙齐透,大富大貴。身強,喜用戊制,戊為月令旺氣,富貴非輕。

变理:身煞兩停,用甲為妙,食神制煞,主必武貴;縱然身強,原局不可無辛丙為輔;因癸無庚辛,源流不長,格局不高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 甲 癸 丙 乙
			   寅 巳 戌 卯
		   

癸水無根,應為從格,甲乙之氣洩於丙,故作『從財格』論方合;運入南方,貴至侍郎。

2. 貴命: 壬 癸 壬 癸
      戌 酉 戌 巳
	  
身強可用官星,官不透出,但為月令旺氣;運入南方,大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月癸水』
					   

常理:癸生亥月,劫財當令,調候為急,先取丙火;亥月之癸,旺中有弱,因亥中甲木長生,暗耗水氣。身強,用己煞為妙,但要丙輔。

变理:若柱見壬子,水变浩蕩,則當須丙戊為用,財官相生,富貴必然。 若支成水局水方,癸水過強,則又喜見甲丙,尤妙支下見寅,內藏丙甲為貴。

 身弱,專取庚辛,無丁來破,富貴有份;但原局必要見丙,或透或藏,皆為有益;否則水冷金寒,金水無生受之象。  總之,三冬之水,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貴,否則局無丙火,貧賤無疑。

附例 1. 貴命: 甲 癸 辛 丁
			   寅 亥 亥 亥
		   

丙藏於寅,丁見於年,四柱不寒,身旺可用甲洩;運入南方,用神有力,貴至尚書。

2. 貧賤之命:戊 癸 癸 癸
         午 亥 亥 亥
		 

三重癸亥,一柱戊午,水多土蕩之象;如行火土應可小康,但此命逆行西北,雙目失明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一月癸水』
					   

常理:癸生子月,日元得祿,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;身強身弱,容後再論。身弱,先取庚辛,但不可無丙溫暖,否則水冷金寒,兩者無生受之象。隔位不合,富貴有準。

变理:苦干見壬水,支成水局,氣轉沖奔,又要戊制,但仍要丙佐,財官相生,富貴必然;有戊無丙,終亦貧賤。

附例 1. 貴命: 甲 癸 壬 丁
			   寅 丑 子 亥
		   

女命。地支成水方,壬水透出,妙在時見甲寅,洩水溫局,端賴於此;運走東南,夫榮子秀,富貴巿逸。

2. 尋常之命:壬 癸 甲 癸
         子 亥 子 亥
		 

水旺用甲木洩秀,甲長生於亥,原局無火,濕木難以生火焰;富貴兩字,難以強求,晚行火運,僅主長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『十二月癸水』
					  

常理:癸生丑月,七煞當令;調候為急,專取丙火;身強,又喜戊己,丙火為佐;身弱,要見庚辛,但局中不可無丙午寅等字。

变理:凡冬月之火,必須通根寅巳午,有力方吉,有破則凶。 若壬水出干,水轉強,丙透有根,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貴,名『水輔陽光』,顯貴之士。  丑月己癸辛同宮,己辛出干,又見丁透,夜生者貴,名『雪夜燈光格』,富貴奇格。  三冬之癸,氣屬當旺,但癸水至柔,雖旺而無沖奔之勢,故原局不見壬水助其洶湧,不必用戊,身強用己煞為宜。

附例 1. 貴命:壬 癸 丁 甲
			  子 未 丑 午
		  
癸見壬子,癸作壬論,身強用甲木洩之;運行木火,富貴雙全。

2. 乞丐之命:癸 癸 乙 癸
         丑 丑 丑 丑
		 

乙木不能洩水,原命無火之故;況又運走水金,一貧如洗,淪為乞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後     記

時值下元七運,術家每以為術數當時得令,興旺生發;是則是矣,誰知此運於玄空大卦中適值『坤』卦之『上六爻』:『戰龍於野,其血玄黃』;磨擦紛爭,日盛一日。試觀時下,人與人間,仁義不存;國與國間,唯利是趨,此豈世人之福耶?須知皮之不存,毛之焉附,術數事業,亦恐有盡付劫灰之憂矣。

雖謂萬物各有因緣,成毁有數,然其間亦有能以人力轉移者;余極望得此書者,珍而重之,初則閒暇披閱,繼而用功鑽研,陰陽之妙理,知造化之玄機,窮則修身養心,樂乎天命,達則經邦濟世,兼善天下,如此方為知命者之至高境界也。

余對術數狂熱三十餘年,為求真理,廢寢忘餐,於今對天命之奧,巳思過半;學命之心願巳畢,唯白髮已皤皤矣。今趁尚有餘力,將舊作一一校正,俾為研究命學之一云爾,至於發揮光大,有望於後之來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卓   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於一九九一辛未年